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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水利领域>公共服务>水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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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730P/2026-0003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农业农村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6-06-02
  • [ 发布日期 ]
  • 2026-06-02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日期:2026-06-02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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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8-2030年)

主管部门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委员

编制单位: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

2018-2030年)

   准:陈玉林

   定:张丙武

   查:袁雪峰

   核:王精华

项目负责人:刘晓亮

报告编写:刘晓亮   田家乐   牛青霞

主要参加人员:

        王精华    张丙武    袁雪峰

陈玉林    田家乐    牛青霞

惠伟伟    张凯虹    陈国涵


                                   

单位名称:重庆信博水利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经理:陈玉林           话:67504728   13609441360

真:68083336     电子信箱:362423106@qq.com

址:渝北区君悦世纪2栋7-17   邮编:401120


目 录

前 言

1现状与形势

1.1南岸区基本概况

1.2社会经济条件

1.3水土流失现状

1.4水土保持现状

1.5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2指导思想和目标

2.1指导思想

2.2规划基本原则

2.3规划依据

2.4规划水平年

2.5规划目标

3总体布局

3.1总体方略

3.2南岸区水土保持区划

3.3总体布局

4预防保护规划

4.1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情况

4.2预防范围与对象

4.3预防保护措施

4.4重点预防项目

5综合治理规划

5.1治理范围与对象

5.3重点治理项目

6监测规划

6.1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及定位观测规划

6.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规划

7综合监管规划

7.1监督管理

7.2能力建设

8环境影响评价

8.1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8.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9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

9.1实施进度

9.2投资匡算

10实施保障措施

10.1强化组织领导

10.2加大投入力度

10.3加强责任考核及监管

10.4加强规划衔接

10.5促进公众参与


附件:

  1.    附表
  2.    附图


前 言

水乃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依赖的基础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水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级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南岸区水土保持工作,重庆市南岸区农委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作为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保持工作有序开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积极落实长江消落带生态修复、国土绿化提升行动、迎龙湖湿地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建设,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实现全区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规划》以《重庆市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为重点,全面预防水土流失,对长江、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水土流失区域;全区疏幼林地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进行重点治理。

《规划》以2017年为基准年,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期2018-2030年。到2020年,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94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0.06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2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5%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到2025年,全区巩固提高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0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到2030年,巩固巩固提高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全面保护,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水土流失率下降到15%以下,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8t以下。结合区域地貌类型、自然条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水土流失、农业生产发展方向、生态功能区划等特点,在重庆市水土保持四级区划的基础上,将南岸区划分为南岸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1个水土保持五级区,并从预防保护、重点治理和监督管理三个方面阐述了该区水土保持方向和布局。同时,《规划》明确了预防保护和水土流失区域治理范围和对象,提出了预防保护和治理措施,确定了重点预防区域、重点治理区域、南岸区近期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项目和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范围、任务和规模。《规划》明确了全区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思路,提出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的工作重点,从组织、制度、资金、技术、宣传等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1 现状与形势

1现状与形势

1.1南岸区基本概况

1.1.1地理位置

南岸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是以城市为主的都市工业区、中央商务区、国际会展区、服务贸易示范区、风景旅游区。界于东经106°31′106°47′,北纬29°27′29°37′之间;地处长江、嘉陵江交汇处的长江南岸,西部、北部临长江,与九龙坡区、渝中区、江北区隔江相望,东部、南部与巴南区接壤。

1.1.2 地形、地貌

南岸区地处川东弧形褶皱构造的西南部,属新华夏年构造,为典型隔挡式褶皱。区内沉积岩广泛发育,出露地层主要为侏罗系沙溪庙组紫色砂泥岩;第四系全新统、更新统河流冲积层分布于长江、溪河沿岸。南岸区地形为低山丘陵区,境内地质发育明显,东西向背斜构造的有重庆向斜、环山背斜、石柱向斜、铜锣峡背斜;南北向斜构造的有南温泉背斜、明月峡背斜、樵坪向斜。山脉呈狭长条状分布,丘陵呈波状起伏,南温泉山、铜锣山、明月山纵横南北;长江、嘉陵江东西合流环抱,低山丘陵,平坝相间,海拔的相对高差为350530米之间。

1.1.3气象、水文

南岸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春早秋迟,夏热冬暖,初夏有梅雨,盛夏多伏旱,秋季有绵雨,冬季多云雾,霜雪甚少,无霜期长,日照少,风力小,湿度大。年平均气温18.2℃,极端最高气温41.5℃,极端最低气温-0.1℃;年平均降雨量1088.8毫米;年平均日照时数1315小时;年平均风速1.32/秒;年平均相对湿度81%;年平均无霜期351天。

南岸区河流属长江水系,长江干流从西南面的二塘村入境,多弯道环绕,至东面明月沱出境,过境长度51公里,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

1.1.4 土壤、植被

成土母质主要由2种类型构成:第四系全新统、更新统河流冲积母质;中生代侏罗系沙溪庙组紫色砂岩、泥页岩风化物。土壤以紫色土为主。植被类型主要有乔木植被、灌木林植被、草本植被、栽培植被四大类。乔木植被以马尾松、香樟、木荷为主,此外零星分布着杉木、楠木、大头茶、枫香、黄桷树、刺槐等;灌木主要有栎类、柃木、悬钩子、杜鹃等;草本主要有铁芒萁、禾本科、莎草科和菊科植物;栽培类植被主要分布在南山、长生一带,目前已形成以桂花、腊梅、茶花、紫薇、樱花等为主的观赏性阔叶林。据有关资料,区内有维管束植物80多科,近200个属、300多种,森林覆盖率为42%

1.1.5自然资源

南岸区自然资源丰富。有野生脊椎动物87种,其中有哺乳动物19种,鳞介类21种,禽类40种,爬行类7种。列为国家重点保护动物有锦鸡、鲟鱼、水獭等。有野生植物97219329种,其中野生中(草)药材123种。矿产资源主要有煤、天然气、硫铁矿、砂金、含钾凝灰岩、石灰岩、石英砂、陶瓷土、耐火粘土等19种,均有不同程度开采。水资源除有长江、嘉陵江过境地表水外,有御临河常年过境地表水约17亿立方米。境内年平均降水量为10亿立方米,地下水出露总量约1.1亿立方米。

1.2社会经济条件

1.2.1社会经济状况

根据《南岸统计年鉴(2018年)》,南岸区共辖8个街道、7个镇。2017年末南岸区户籍人口71322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54692人,农业人口58536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50%,人口密度2495/平方公里。

2017年全区生产总值(GDP791.6亿元,增长7.0%。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9亿元,下降10.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44.9亿元,增长6.2%;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342.8亿元,增长8.1%。产业经济结构从2016年的0.658.241.2调整为0.556.24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7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27元。

1.2.2土地利用

南岸区耕地面积24.7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8.86%,水田3.21平方公里,梯田8.74平方公里,梯坪地0.02平方公里,坡耕地12.61平方公里;园地8.7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0.2%;林地103.93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37.38%;草地4.4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60%;交通运输用地11.6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7.5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9.87%;城镇居民及工矿用地89.51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32.11%,其它用地7.97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86%

1.2.4旅游状况

南岸区旅游资源丰富,是集居住、旅游、休闲、人文教育于一体,科技含量高、生态环境好、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综合性旅游度假区。自然资源以南山植物园和一棵树观景台为主,山、水、林、泉、瀑、峡、花俱全,构成了山清水秀、峡幽洞奇、林茂花美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人文旅游资有宗教历史文化园(涂山寺、老君洞)和重庆抗战遗址博物馆等,源远流长。悠久岁月铸就了南岸涂山大禹文化、巴渝文化、抗战陪都文化、宗教文化、都市文化和健身文化,赋予了南岸旅游深厚的文化底蕴和鲜明的人文个性。

1.3水土流失现状

1.3.1水土流失类型

根据全国水土流失类型区划分,南岸区属西南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类型主要有水力侵蚀和人为侵蚀。水力侵蚀主要表现形式为面蚀和沟蚀,面蚀主要分布在紫色砂泥岩低山丘陵区;沟蚀主要分布在岩性软弱的变质岩、页岩出露区。人为侵蚀以生产建设为主,主要发生在城镇建设和工业开发等生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流失分布广。

1.3.2水土流失强度与分布

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公报(2016年)》统计数据,南岸区水土流失面积77.76平方公里,占幅员面积的27.8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30.13平方公里,占侵蚀面积的38.75%,中度流失面积27.48平方公里,占侵蚀面积的35.34%,强烈流失面积10.47平方公里,占侵蚀面积的13.46%,极强烈流失面积9.30平方公里,占侵蚀面积的11.96%,剧烈流失面积0.38平方公里,占侵蚀面积的0.49%,年均侵蚀总量13.41万吨,平均侵蚀模数1725/(平方公里·年)。

从空间上看,南岸区从西向东水土流失呈增加-减少-增加的折线状分布,由南向北逐步增加。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分布在长江北部沿岸、中部铜锣山(南山)及西部明月山山脉。南山低山丘陵区呈浅切低山地形,地形起伏较大,地层以侏罗系泥页岩、砂岩为主,质地较为松散,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中部平坝区是南岸区主要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带,地形较平坦,地势较开阔,土层较薄,大规模的生产建设活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东部低山区是南岸区农业生产区,但植被覆盖度高,水土流失分布较为零星,水土流失相对较轻,但局部强度仍然较大。鸡冠石镇、南山街道、长生桥镇、峡口镇、广阳镇水土流失较为集中分布。

从水土流失分布的土地利用类型来看,主要发生在疏幼林地上;其次是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1.3.3水土流失成因

水土流失的形成是自然因素和人为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自然因素

南岸区地处川东弧形褶皱构造的西南部,受南温泉山、铜锣山、明月山等山系控制,及长江、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的深切割,形成复杂地形,起伏的地势和发达的水系具有发生水土流失的潜在条件;全区土壤以紫色土为主,其抗蚀性和抗冲性弱,为水土流失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来源;同时,南岸区地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降水丰沛且年内分布集中,多年平均年降雨量在1088.8毫米,59月降雨集中了全年的80%以上,为水土流失发生提供强大的外营力;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2%,但森林的林龄结构不尽合理,林分结构单一,蓄水保土功能差;三峡水库每年周期性调度,引起全区境内长江及其重要支流水位涨落,形成出露于水面垂直高差近30米的消落带,周期性的干湿交替加剧了消落带的土壤侵蚀。

(二)人为因素

人为因素是影响我区水土流失发展趋势的决定因素,既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导因素,也是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主导因素。

根据重庆市2016年水土流失遥感调查成果,南岸区水土流失分布主要集中在中部平坝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带,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房地产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人为活动是造成九龙坡区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由于这些生产建设活动强度大、历时短,造成的水土流失极为明显。

1.3.4水土流失危害

(一)破坏土地资源,导致土地退化

坡耕地、园地、疏林地表土流失,或表土层变浅,不仅造成土壤养分流失,而且导致新的土层裸露,造成土壤保水保肥能力下降和农业生产力下降,影响农林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山区丘陵荒地荒坡冲沟发育,蚕食地面,导致土地退化。

(二)造成泥沙淤积,影响防洪安全。

水土流失夹带着大量泥沙和有机物质进入河道,抬高河床,影响行洪;淤积库塘、河道,缩短塘库使用寿命,降低其行洪调蓄能力,加剧洪涝灾害,影响水资源的有效利用;植被破坏和严重的水土流失,极易加剧山洪灾害,诱发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破坏周边环境,危及人身安全。

(三)加剧面源污染,影响水质安全

径流和泥沙是面源污染的载体,随着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水土流失造成的面源污染对江河湖库水质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1.4水土保持现状

1.4.1综合治理

重庆直辖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南岸区先后实施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整治项目、退耕还林工程、天保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工程等水土保持措施,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近几年,区农委、国土、林业、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以土地整治、水保林、经济林、种草、封育治理、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小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推进山、水、田、林、路、河(湖)库的综合治理全面促进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高全区水土流失治理成效。

2002年至2017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由13.30%提高至42%。水土流失面积由112.39平方公里降至77.7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从40.31%降至27.89%,年土壤流失总量从22.94万吨降至13.41万吨。

1.4.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多年以来,我区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公开,切实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区农委综合执法人员深入生产建设项目现场,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全面调查摸底,严查违法行为,对检查中未落实相关的水土保持措施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二是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设施验收工作。严格按照受理程序和时限,开展网上审批,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效率,同时对审批情况及时进行公开。三是切实加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通过集中征收和个别催缴的方式,保证水土保持补偿费足额征收。截止2017全区累计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98个,验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90个,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1670.68万元。

1.4.3水土保持宣传教育

自水土保持法颁布以来,区农委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法制宣传日以及新水保法施行周年纪念等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现场宣传、信息宣传、执法宣传、项目宣传、党校宣传等方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土保持国策意识。

1.5现状评价与需求分析

1.5.1 现状评价与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评价

土地资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水土流失会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甚至丧失,不合理的开发使用和耕作方式将加剧南岸区的水土流失。据2017年统计年鉴数据显示,南岸区农业人口5.98万人,现有耕地面积24.71平方公里,人均占有耕地仅0.62亩。同时,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规模不断向外扩张,而农用地面积将不断减少。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前提下,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水土保持防治措施的实施,可以提高耕地单位产能、提高新开垦耕地的质量和产出率,开展废弃土地的复垦等举措,提高土地可持续利用率。

(二)水土保持现状评价

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持续重视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多年来加大生态建设投入,南岸区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逐年下降,总体形势向好,全区仅有77.76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但局部地区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害,预防保护措施不足,南岸区的消落带区域、未建区的荒草坡地及施工区局部存在水土流失,消落带枯水期形成的裸露河岸、荒草坡地、施工区的泥水外流等会影响南岸区旅游城市的形象,不适应南岸区城市建设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需求。

(三)水土保持监管评价

近年来,随着南岸区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大规模的城镇建设、工业发展、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农业开发和交通水利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大面积、高强度的地表扰动、土石方开挖回填,产生大量弃土弃渣,诱发严重的水土流失,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将其纳入了依法监管的轨道,人为水土流失得到了初步遏制,但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部分生产建设单位重建设、轻生态、轻水保,缺乏主体责任意识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部分生产建设单位不按法律法规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因此局部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督管理任务仍然较重。水土保持工作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多领域,需进一步创新综合管理机制,强化水土保持委员会制度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建立水土保持政府目标责任制,完善地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健全水土保持科技支撑体系,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社会资本参与的投入及监管机制,配合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加强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

1.5.2 水土保持需求分析

生态文明建设对水土保持的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共重庆市南岸区委、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水土保持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的发展阶段和重要转型期,需要引导和规范全区水土保持工作的方向和行为,提升全区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全面规划,科学布局,维护好铜锣山、明月山生态功能,保护好主城“肺叶”和“绿色屏障”。在适度发展森林休闲游憩旅游的同时,实施林地分级管理,加大天然林保护力度,加强封山育林和森林抚育经营,继续开展植树造林,更新改造低效林,实施幼林抚育和退耕还林,进一步提升铜锣山、明月山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增强涵养水源、水土保持能力,维护全区水土资源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安全。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对水土保持的要求。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必须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南岸区属长江水系,长江干流从西南至东贯穿全境。保护好长江流域,做好长江岸线水土保持工程,增强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是南岸区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应尽之责。

江河治理与防洪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水土流失导致泥沙淤积河道、湖库、塘坝,消减蓄水行洪能力,加剧洪涝灾害,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加速暴雨径流的汇集过程,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河床不抬高、河道不破坏、河水不断流、水质不污染的健康河流,防治洪水灾害,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城市建设中,因地制宜采取屋顶绿化、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植草沟排水、下沉式绿地、人工湿地、植被缓冲带等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增强城市海绵体功能,拦蓄径流,减少进入河道的雨水;加大河流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通过林草植被的林冠截留,枯枝落叶层和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的拦蓄,提升其涵养水源、削减洪峰能力、通过实施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减少径流冲刷力,延长汇流时间,有效拦蓄径流泥沙,确保防洪安全。

水源保护与饮用水安全对水土保持的需求。水土流失在输送大量水分和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造成或加剧了水体污染,严重影响了水源地供水安全,进而影响了居民饮水安全。为保障城乡居民的饮水安全,要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土工作的同时搞好清洁水源区工作,防治水源地水体污染。对水源保护区和水源补给区应进行全面实施水源涵养工程,采取综合措施防止各类污染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源的污染,结合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在河道两侧和湖库周边,通过生物护岸和建设林草生物缓冲带,净化水质。通过开展封禁管护、种植水保林,整治堰塘、修建排水沟渠,涵养水源,确保饮水安全。

社会公众服务能力提升对水土保持的需求。近年来,全区水土保持法规体系和监督管理机构不断完善,监测和监督执法能力不断加强,使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效突出,但尚不能完全满足为全市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服务的需求。因此,需要进一步提升地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履行能力,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和义务,加强水土保持从业人员培训。加大技术培训、推广适用的科研成果等技术服务的力度,充分调动和运用全社会的力量,全方位的推进水土保持工作。

当前,全区水土保持总体形势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基本步入法制化轨道,水土保持意识逐渐普及,全区基本无大面积水土流失。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重,公园斜坡、消落带等地段仍存在潜在水土流失危害,城市建设水土流失防治要求不断提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生态文明旅游城市、建设全域化都市功能核心区对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2 指导思想和目标

2指导思想和目标

2.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全区发展战略,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构建科学合理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和机制体制创新,加强能力建设,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快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使南岸区成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2.2规划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从提高群众生产条件、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实际需求出发,以水土资源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来调动群众保护水土资源、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着力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水土流失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的需求。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注重自然生态修复。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在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和贫困地区脱贫致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统筹兼顾,全面规划。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发挥水土保持整体功能,统筹兼顾城镇与农村、开发与保护、重点区域与一般区域、水土保持与相关行业之间的关系,形成以规划为统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治理水土流失的局面。

因地制宜,分区布局。在全国和重庆市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南岸区生态空间布局,按照水土流失特点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因地制宜,分区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和途径,科学合理布局和布置措施。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全区水土流失类型、形式、特点和防治需求,在重庆市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国家投入和地方财力,突出重点,分期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依法行政,强化监督。严格遵循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创新体制、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简政放权,严格落实政府、企业和公众水土保持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提升水土保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政府引导,公众参与。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鼓励与支持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活动。激发群众投入的积极性,特别是在水土流失严重地区,要提高农民的参与程度,保证综合治理的科学性、合理性。水土保持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引导,加大投入,建立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相对稳定的资金投入筹措机制。

科技创新,注重效益。强化科技创新引领作用,加强水土保持基础理论研究、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示范推广,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效益。

2.3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6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201012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201131日起施行);

2)《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12927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通过,201311日起施行);

3)《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

5)《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

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97号);

7)《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8)《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9)《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72026年)》。

2.4规划水平年

本规划的基准年为2017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中期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2.5规划目标

本次规划目标的确定,主要考虑满足《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与《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总体目标任务中分解属于南岸区部分的指标,并结合南岸区人、财、物力实际,按照需求与可能相结合原则,进行反复论证确定。

根据《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南岸区2016-2030年间应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90平方公里。截止2017年,已完成治理面积9平方公里,剩余81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2018-203013年期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规划目标81平方公里,其中新增治理面积2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61平方公里。

2.5.1近期规划目标

20182020年,初步建成与南岸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初步建立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及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初步实现重要区域水土资源有效预防保护。

全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94平方公里,巩固提高治理面积0.06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逐步下降,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2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5%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5.2中期规划目标

20212025年,基本建成与南岸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基本建立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及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初步实现重要区域水土资源有效预防保护。

全区巩固提高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基本实现全面预防保护,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10万吨以下,水土流失率下降到20%以下,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2.5.3远期规划目标

20212030年,建成与南岸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建立预防监督“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控及综合治理“图斑”精细化管理,实现重要区域水土资源有效预防保护。

巩固巩固提高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得到全面保护,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防治,水土流失率下降到15%以下,年土壤流失总量控制在8t以下。


2-1规划目标表

主要指标

基准年

近期

2018-2020年)

中期

2021-2025年)

远期

2026-2030年)

水土流失率(%

27.89

25

20

15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平方公里)

-

20

-

-

巩固提高治理面积(平方公里)

-

1

30

30

年均土壤流失总量(万吨)

13.41

12

10

8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3 总体布局

3总体布局

3.1总体方略

预防保护: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重点突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四山管制区、朱家岩水厂、双谷水厂水源地、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水土流失预防。

综合治理:充分长江、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等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减少消落带土壤流失量。

监督管理:结合水土保持信息化平台(如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V3),强化水土流失预防保持工作,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

3.2南岸区水土保持区划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重庆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重庆市南岸区隶属于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一级区,川渝山地丘陵区二级区,川渝平行岭谷山地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三级区,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四级区。

南岸区是重庆市都市功能核心区,是重庆市主城区之一,是典型的城市水土保持区。因此,南岸区分为一个分区,即南岸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五级区)。

3.3总体布局

南岸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是重庆市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之一,是全市科教中心、物流中心、综合枢纽和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该区潜在水土流失主要集中于城镇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公园斜坡、消落带等地段;城镇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扰动地表后土壤侵蚀强度高,易产生泥水横流,扬尘飞舞,影响城市景观;公园斜坡地段坡度较陡,易产生重力侵蚀;消落带水土流失危害主要表现在河岸泥沙冲刷及淤积、河岸坍塌,枯水期会形成大面积裸露河岸,影响渝中区旅游城市的形象。

预防保护方面,加强城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强化对现有森林植被和城市绿地的管护和培育,实施天然林、公益林封育管护。

综合治理方面,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优化水土保持措施配置,提高绿化覆盖和地表径流入渗能力,改造荒山荒地,发展城市水土保持;推进城市森林生态廊道建设,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对生产建设项目应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开发活动要加以限制,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堆土、建房、采石及从事畜牧业和种植业等活动;在江、河岸堤进行绿化防护和美化建设,体现滨江、滨湖特色。

监督管理方面,强化城市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高防治标准,控制人为水土流失。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4 预防保护规划

4预防保护规划

4.1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划分情况

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共划分了4个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中部南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1)、南部四顶岗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2)、东南部迎龙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3)、东部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XY4)。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面积61.70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61.70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3.51%。重点预防面积与重庆市市级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相比,面积有所变化,主要原因是鸡冠石镇、涂山镇、长生桥镇、峡口镇、南山街道等部分区域现已为南岸区城镇规划用地,减少了22.80km2;同时增加了南岸区最新的生态保护红线中四顶岗重点生态功能区、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及朱家岩水厂/双谷水厂水源地,增加了5.45km2

4.1.1中部南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涉及鸡冠石镇(纳溪沟村、石龙村、岩口村)、龙门浩街道、南坪街道(二塘村、海棠村)、南山街道(大坪村、放牛村、金竹村、矿山村、联合村、龙井村、泉山村、石牛村、双龙村、新力村)、涂山镇(莲花村)、峡口镇(柏林村、大石村、大田村、西流村)、长生桥镇(白沙村、茶园村、凉风村、龙门村、永宁村)。预防区面积41.62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41.62平方公里。该区主要为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四山管制区等,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繁多,林草覆盖率85%,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24.13km2,占该区总面积的57.98%

4.1.2南部四顶岗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涉及长生桥镇(共和村、广福村),该区域是南岸区重点生态功能区,预防区面积3.44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3.4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繁多,林草覆盖率52.13%,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1.74平方公里,占该区总面积的50.61%

4.1.3东南部迎龙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涉及迎龙镇(清油洞村、双谷村、五堂村),预防区面积3.44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3.44平方公里。该区域主要为水源保护区(朱家岩水厂/双谷水厂水源地)和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繁多,林草覆盖率50.83%,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1.99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98.99%

4.1.4东部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涉及广阳镇(回坪村、明月村、谭家湾村、新六村、玉泉村)、迎龙镇(苟家嘴村、龙顶村、五堂村),该区域为南岸区四山管制区,预防区面积14.63平方公里,重点预防面积14.6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高,植被类型繁多,林草覆盖率88.76%,轻度以下土壤侵蚀面积6.8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46.85%

4.2预防范围与对象

4.2.1预防范围

据南岸区自然生态条件和水土流失特点,对全区陆域空间范围实施全面预防保护。监管预防的重点范围包括全区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包括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四山管制区、东部明月山植被良好区等区域),长江、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及朱家岩水厂/双谷水厂水源地、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周边的生态维护和水质维护区,南岸区城镇化和工业化集中开发区,禁止开发区以及其他扰动地表的水土流失易发区。

4.1.2预防对象

预防对象是指预防范围内需要保护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重点包括: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朱家岩水厂/双谷水厂水源地、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等。

4.3预防保护措施

封禁管制。对具有自我修复能力的原有林地、疏林地、灌丛和荒山荒坡,有计划的在一段时间内限制人畜进入,禁止开垦、砍伐、放牧、割草,充分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同时辅以少许人力、物力投入使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演化。在封禁区域的明显地段设立封禁标志碑、标志牌。建立封禁制度,制定封禁办法,由当地政府颁布公告,禁止任何人擅自在封禁区内进行砍伐、采薪、割草和放牧活动。建立专职管护队伍,明确管护目标与责任,建立奖惩条例,定期检查验收,保护和巩固封禁治理成果。

生态修复。应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涵养水源,建设和保护绿化隔离带;加强监管、防止养殖污染、保护水质、保持生物多样性;杜绝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对各饮用水源地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面向库区的小流域设立封禁区,严格控制耕作等地面扰动活动,控制库区上游水土流失、库区面源污染的发生发展;控制大规模、重污染、高消耗的工业项目,加强农业和生活废弃物等面源污染的控制和治理,确保水源的清洁和安全。

加强监督和依法行政。采取严格的预防及管控措施,全面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和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4.4重点预防项目

遵循大预防、小治理的原则,针对南岸区实际情况,以本区林草覆盖率较高的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重庆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山管制区等生态红线区域为主,开展重点预防。

项目范围及基本情况:项目范围涉及9个镇街的植被良好区,包括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东部明月山植被良好区等,林草覆盖率84.03%,土地总面积59.69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34.60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57.97%,轻度以下水土流失面积占土地面积比例54.82%。森林植被可以滞留降水而避免对地表的直接冲刷,起到保持水土的作用。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以林(草)地为主,林草覆盖率较高,但潜在危险较大。

预防保护措施:1)对现有森林植被加强管护和培育,防止人为破坏;(2)实施生态修复、疏幼林补植及抚育更新,进一步提高其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能力;(3)继续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全面停止国有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幼林地、灌木林地等划入天然林保护范围;(4)注重开展石漠化治理工程,构建良好的绿色生态屏障;(5)对矿山开采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积极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加强对采矿废弃地的复垦利用,并进一步加强监管,全面防治矿产资源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6)在重点地段设置物理隔离措施,如隔离网、摄像监控等;(7)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教育,重要位置设置醒目标志,提升人们水土保持意识,从源头上减轻。

规模:近期选取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南山-南泉市级风景名胜区,进行植被资源预防保护并实施重点监督,预防面积41.62平方公里。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5综合治理规划

5综合治理规划

5.1治理范围与对象

5.1.1治理范围

南岸区长江、苦溪河、鱼溪河、兰草溪水土流失区域;全区疏幼林地水土流失严重区域。

5.1.2治理对象

消落区、疏幼林地、荒山荒坡、城镇非硬化裸露土地等区域进行治理。

5.1.3治理措施

水土流失治理措施包括林草措施、生态修复措施。治理措施应当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生物措施与其他措施有机结合。

林草措施。包括营造水土保持林、经果林、种草、等高植物带,发展复合型农林业,开发与利用高效水土保持植物,河流两岸及水库周边营造植物保护带等。轻、中度水土流失残次林地,以封育保护为主,同时采取补植林木等措施,强烈以上水土流失残次林地,视情况采用林木补植、择优选育等措施,林木补植主要以阔叶树种为主。人工林草措施要做到乔、灌相结合。

生态修复措施。包括疏林补植、封禁管护、生态移民等。生态修复是停止人为干扰与破坏,或者解除现有人类活动施加于生态环境的压力,而发挥生态系统自身修复能力,不需要人为活动或过多投入即可使生态环境向良性方向演化的措施,该措施适宜于地广人稀的中度和轻度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也适用于强度水土流失地区的部分区域。

5.3重点治理项目

全部规划期内共规划2个重点治理项目,分别为:消落带生态修复巩固提升工程、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5.3.1消落带生态修复

对南滨路段消落带生态修复措施项目进行巩固提升,包括湿地保护工程巩固提升、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巩固提升。

规模:近期巩固提升0.06平方公里。

5.3.2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依托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长江防护林三期等重点工程对辖区内宜林荒山荒地和无立木林地,以及充分利用干线公路和农村道路旁、水系周边,及农村四旁等周围零星边角空闲土地,结合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改造,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南岸区森林覆盖率。

规模:近期新增17.30平方公里;中期巩固提升30平方公里;远期巩固提升30平方公里。

5.3.3 迎龙湖湿地建设

迎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位于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境内,共涉及武堂村、双谷村、苟家嘴村、清油洞村4个村。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湿等工程逐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保护,提升湿地生态功能与服务功能。

规模:近期治理面积3.64平方公里。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6 监测规划

6监测规划

6.1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及定位观测规划

借助高清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等方法和手段,结合地面观测和典型调查,对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图斑”精细化管理,全面监测水土保持措施的位置、数量、质量、工程量及工程进度,对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价,为监督检查、项目验收等提供依据。

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全面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积极配合市水利局完成全区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指标,推广运用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6.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规划

运用遥感、无人机等多种手段和方法,对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其它建设或运行过程中水土流失危害较严重的项目,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监督性监测工作。全面掌握生产建设项目扰动地表情况,对比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及措施布局,分析生产建设活动和防治措施的合规性,为监督执法提供数据支撑,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水平评价提供依据。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7 综合监管规划

7综合监管规划

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为重点,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和能力建设,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实现动态监控,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有效提升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

7.1监督管理

7.1.1 加强水土保持规划监管

南岸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和实施等工作情况。结合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在规划考核评估年明确辖区内的水土流失面积动态变化情况,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完成情况、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情况及工程质量效益情况,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情况,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情况、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应用情况等,确保高质量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7.1.2 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管

南岸区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并公告辖区内崩塌、滑坡危险区等范围,制定禁止取土、挖砂、采石等活动的监控制度。对山区丘陵区水土流失严重以及生态脆弱区以及其他水土流失易发区作为重要管理对象。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的禁止和限制条件,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与实施工作情况的监控工作。

7.1.3 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管

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的重点是生产建设项目,主要是宣传、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偿费征收等。

水土保持宣传工作。通过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全区水土保持管理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增强全民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增强生产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加强源头控制,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对不符合法律规范和标准规范规定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把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及时精准发现人为水土流失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查处;依托区水务监察支队,按水土保持督查程序化及时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调解水土保持纠纷,严格执法行为,保证监督执法行为规范、严谨;加强与发改委、国土、规划、环保等相关部门衔接,及时了解生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建设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自主验收等程序,依法落实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管理维护主体责任。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资金。加大征收力度,全面加强和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7.2能力建设

7.2.1监管能力建设

加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投入,不断提高管理装备水平;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监督管理人员信息化、专业化等方面能力,以适应精细化和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形成对社会、市场的有效管控体系,为准确有效执法和落实政府目标责任提供依据。

7.2.2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规范行业协会和中介服务机构行为,加强社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从业人员技术和知识更新培训,以社会组织为平台,强化技术交流,提高服务水平。

7.2.3信息化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工作,建立并完善区级水土保持管理数据库和数据更新维护体制,不断完善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上报系统,对南岸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归类、登记、建档,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情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化能力建设逐步由信息化向智能化方向转变,与区级其他部门实现信息资源的充分共享,使水土保持日常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同时为进一步扩大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综合监管提供基础信息。

7.2.4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水土保持职能职责,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新技术,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力度和广度,向社会公众提供方便迅捷的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推进水土保持示范园区建设、国策宣传进党校和科普教育进学校建设,强化全民的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和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广大公民和法人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保持水土就是保护人类生存家园的自觉性。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8 环境影响评价

8环境影响评价

8.1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

规划方案涉及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本规划的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将极大地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增加农田生态系统多样性,减轻水土流失危害,对农村聚落生态环境带来深刻的影响;通过对水土保持监测结果的数据分析,既为当前的水土保持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又为制定防治土壤侵蚀、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规划落实后,全区水土流失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治理群众从重点治理项目中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经济收入得到稳步提高,有效助推小康社会和扶贫攻坚目标的实现。通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可及时掌握区内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时空分布,从而指导人们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水土资源,减少对库区生态脆弱带的干扰和破坏,限制一切导致环境恶化的因素,在确保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可持续维护的前提下,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是本规划实施过程中,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将对局部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占地、扰动地表、植被破坏和造成局部新的水土流失,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产生的不利影响。

8.2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后,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将对局部区域带来一定不利的环境影响。

一是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应优化项目选点,避免选址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避免占用基本农田,避免破坏古树名木和文物保护单位。

二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的实施应避开雨季,并在施工期采取各项积极有效的临时拦挡措施,注意表土的保存和利用,减少水土流失。工程完工后加强治理成果的后期管护。

三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应严格按照设计和环评要求,对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轻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重庆市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9 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

9实施进度与投资匡算

9.1实施进度

本次规划近期(2018-2020年)新增综合治理规模约2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1平方公里;中期(2021-2025年)新增综合治理规模约30平方公里,巩固提升30平方公里;远期(2026-2030年)巩固提升30平方公里;全部规划年内累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约81平方公里。

9-1实施进度安排表(单位:平方公里)

重点项目

单位

近期

(20182020)

中期

(20212025)

远期

(20252030)

合计

消落带生态修复

平方公里

0.06

0.06

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平方公里

16.40

30

30

76.40

迎龙湖湿地建设

平方公里

3.64

3.64

合计

21

30

30

81

9.2投资匡算

近期(2018-2020年)水土流失治理总投资为63400.50万元,其中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项目1040.50万元、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62000.00万元、水土流失综合监管360.00万元。

9-2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重点项目投资匡算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模

(平方公里)

综合单价

总投资

(万元)

牵头部门

1

水土流失重点预防项目

41.62

25万元/平方公里

1040.5

2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

62000

2.1

消落带生态修复

0.06

2000

区农委

2.2

国土绿化提升行动

17.30

10000

2.3

迎龙湖湿地建设

3.64

50000

3

水土保持综合监管

360

3.1

水土保持动态监测

50万元/

150

3.2

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

40万元/

120

3.3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及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30万元/

90

合计

63400.5


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附件

10实施保障措施

10.1强化组织领导

水土保持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系统工程,区人民政府应从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统一领导,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全社会参与。全区各镇街、各部门要把水土保持作为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区水土保持领导小组应保证水土保持规划落实到位,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确保实施过程中上下之间同级之间的有效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进一步形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水土保持工作顺利开展。

10.2加大投入力度

水土流失治理资金应根据全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财政收入状况,采取国家、地方财政投入与受益群众集资、投劳相结合的方式筹集。应把防治水土流失目标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设立水土保持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与使用管理。区人民政府可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财政补助、税收优惠、低息贷款、保险服务等,通过宣传优惠政策,安排配套项目解决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强化软环境吸引社会力量在水土保持规划区内建设投资,同时加大在技术、信息等领域的服务,提供技术指导、咨询和市场信息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从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治理水土流失的积极性。

10.3加强责任考核及监管

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内容。依法履行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责,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审批、不依法检查、不依法查处等失职、渎职行为采取严格问责。

10.4加强规划衔接

强化顶层设计与落地控制,从目标、任务、方略、预防、治理、监管、项目等各个层级建立本规划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市级水土保持规划以及其他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关系,自上而下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落实。强化年度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对主要任务和指标应当设置年度目标,科学、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10.5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为规划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的决策机制;完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强化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和义务。


附件

1附表

1)南岸区各乡镇(街道)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

2)南岸区水土保持区划划分成果表

3)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表

2附图

1)南岸区土地利用图

2)附图2 南岸区土壤侵蚀图

3)重庆市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

4) 重庆市南岸区近期重点预防项目和重点治理项目分布图


南岸区水土保持规划(20182030年)                                                                                        附件

附表1南岸区各乡镇(街道)水土流失面积统计表(单位:公顷)

乡镇(街道)

面积

微度侵蚀

轻度侵蚀

中度侵蚀

强烈侵蚀

极强烈侵蚀

剧烈侵蚀

水土流失面积

南坪街道

356.96

355.87

0.99

0.11

1.09

龙门浩街道

404.49

377.62

11.01

11.43

2.82

1.61

26.87

海棠溪街道

527.69

526.98

0.67

0.04

0.71

弹子石街道

271.96

271.84

0.12

0.12

铜元局街道

361.24

357.43

2.94

0.24

0.62

3.81

花园路街道

366.79

366.12

0.49

0.09

0.09

0.67

南山街道

3378.21

1962.83

450.43

624.48

255.44

82.42

2.60

1415.38

南坪镇

1503.48

1402.56

38.80

45.31

13.44

3.19

0.19

100.93

峡口镇

2603.77

1857.81

362.13

162.52

20.82

199.62

0.86

745.96

涂山镇

939.59

756.15

16.52

99.24

64.03

3.49

0.16

183.44

鸡冠石镇

1431.09

930.69

157.46

233.03

91.91

16.56

1.45

500.40

长生桥镇

6364.77

4741.12

611.61

605.19

237.74

152.75

16.36

1623.65

迎龙镇

4369.84

2613.69

876.51

536.85

186.26

144.67

11.87

1756.15

广阳镇

3317.34

1899.92

483.60

429.16

173.95

325.98

4.74

1417.42


附表2南岸区水土保持区划划分成果表

一级区代码及名称

二级区代码及名称

三级区代码及名称

四级区

五级区

西南紫色土区(四川盆地及周围山地丘陵区)

-3

川渝山地丘陵区

-3-1tr

川渝平行岭谷山地保土人居环境维护区

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

南岸都市山水人居环境维护区


附表3南岸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结果表

序号

分区名称

分区

代码

重点预防

区面积

km2

重点预

防面积(km2

涉及范围

经纬度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1

中部南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XY1

4.16

4.16

鸡冠石镇

纳溪沟村、石龙村、岩口村

106°34′106°40′

29°28′29°36′

0.25

0.25

龙门浩街道

龙门浩街道

1.21

1.21

南坪镇

二塘村、海棠村

20.91

20.91

南山街道

大坪村、放牛村、金竹村、矿山村、联合村、龙井村、泉山村、石牛村、双龙村、新力村

2.45

2.45

涂山镇

莲花村

3.94

3.94

峡口镇

柏林村、大石村、大田村、西流村

8.7

8.7

长生桥镇

白沙村、茶园村、凉风村、龙门村、永宁村

小计

41.62

41.62

2

南部四顶岗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XY2

3.44

3.44

长生桥镇

共和村、广福村

106°39′106°41′

29°27′29°29′

小计

3.44

3.44

3

东南部迎龙湖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XY3

2.01

2.01

迎龙镇

清油洞村、双谷村、五堂村

106°42′106°43′

29°29′29°31′

小计

2.01

2.01

4

东部明月山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XY4

6.15

6.15

广阳镇

回坪村、明月村、谭家湾村、新六村、玉泉村

106°43′106°47′

29°29′29°35′

8.48

8.48

迎龙镇

苟家嘴村、龙顶村、五堂村

小计

14.63

14.63

合计

61.7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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