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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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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岸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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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8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0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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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3-0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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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实际,逐条梳理、扎实推进,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领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

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区两级法治建设相关会议精神情况纳入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学习8次。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让全体党员干部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法治护航重大战略有序推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整治违规涉企收费。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抽查工作的通知》(南民发〔2023〕60号),组织全区60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收费自查,重点查找强制收费、重复收费、违规收费、不规范收费四类15项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并进行清理整治,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四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全面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2023年,主动减免和降低收费行业协会商会33家,减免和降低收费金额73.54万元,惠及企业1523家。

(三)从源头规范行政决策体系,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办理行政执法重大案件,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完善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及其他法律事务工作,自2012年起,常年聘请法律顾问承担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协议审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等事务,并为重大事项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2023年,邀请法律顾问到局参与法律工作指导4次,出具合同审核意见40余份。

二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领导干部定期集中学习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理论知识考试、旁听庭审等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2023年度全市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台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管理,2023年区民政局未制定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时,依据《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管理3件,根据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废止1件,未发现存在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抓好《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落实,完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健全民政行政监管与行政处罚衔接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已有8名干部取得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拟新增1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申请执法资格,目前已完成区司法局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在民政领域行政执法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与市场监管、消防、城管等部门形成联合机制,构建多种形式、覆盖多个领域的检查模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并在基层社区治理中探索“三事分流”工作方法,按照“有法依法、无法从德、德法相伴、协商办理”的原则,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五)健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高效

一是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1月,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了履职情况,并就履职报告接受审议和测评。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议案决议代表建议共计19件,其中主办件14件,协办件5件,代表满意度100%;办理区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共计31件,其中主办件19件,协办件12件,委员满意度100%。

二是大力提升行政应诉实效。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行为的应诉举证工作,全年局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依托“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民政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社会组织年检、行政处罚、补贴发放、社区工作者公开招录等信息进行公开。并设立投诉举报和求助热线,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落实。全年更新部门工作动态35条,公示公告14条,社会救助公示36条,社会福利公示36条,区级政策法规2条,履职依据1条,行政处罚10条,惠明惠农资金补贴依据4条,惠明惠农资金补贴政策10条,惠明惠农资金咨询投诉1条,民政服务服务解读5条。

(六)依法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区政府已依法作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收到行政应诉案件5件,其中,二审、再审、特别程序(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各1件,一审2件(其中1件为第三人应诉案件),无败诉情况。

二是优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拓展“三事分流”工作方法,积极推广“131”老旧散小区治理、“微益坊”、“四公”治理模式、“四邻联动”乡村治理、建设“六个美丽”共享“幸福街道”、“党领群治,五力齐聚”老旧社区治理模式等基层治理创新经验。深化和巩固“小事协商办”的工作体系,探索形成了以“大民生微益案”构建社区协商共治新格局。建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管家理事会、监督委员会共商共建的物业管理议事联席会制度,形成了“三会合一”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增强村(社区)组织动员能力,优化村(社区)服务格局,进一步发展公益慈善事业,建立社区基金,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三是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以“八五”普法中期评估为抓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落地。借助“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民政政策宣传月”,充分发挥文化长廊、社区橱窗、电子显示屏的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海报,营造浓厚法治政府建设氛围。指导各类民政服务机构、村(社区)和社会组织在公共活动场所、人流聚集地点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民政法规及政策。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对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和低保入户核查时,对与民政事务息息相关、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条文进行重点宣传和解答。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年度述职述法制度,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严格遵照执行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程序,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在2023年4月完成了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法书面测评工作。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区民政局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大力地推动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入脑入心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工作认识还需进一步加强,参与度与积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普法方式较为传统单一。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快速发展,基层普法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创新,目前多停留在照本宣科式宣讲、悬挂横幅、摆摊咨询等方式,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2024年,区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一是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月、主题日等宣传载体,创新渠道和方式向群众开展民政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普及,提高群众对民政法规的知晓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文件要求,完善执法流程,严格按照“三项制度”工作要求,全面推行民政领域依法行政,促进民政执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重庆市南岸区民政局

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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