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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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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79XP/2022-00155
  • [ 发文字号 ]
  • 南岸府办发〔2022〕4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福利
  • [ 体裁分类 ]
  • 规划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4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4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日期:2022-10-1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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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14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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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重庆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南岸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精准分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保障作用,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居家社区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主阵地,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作为养老服务的生命线,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医养结合稳步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全面升级,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涉老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优化,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助餐助浴服务试点等制度不断细化,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南岸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南岸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0余个政策文件,我区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服务平台基本搭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优化备案登记流程,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3家,新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9家,新增床位2173张。全区共有社会养老机构38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家,养老床位6459张。启动实施敬老院热水供应常态化、房间寝具标准化、公共洗浴适老化改造工程。全区已迭代升级敬老院4家。按照“一镇街一中心,一居(村)一站(点)”要求,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契机,统筹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着力打造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托养护理等“一站式服务”的载体平台。全区已建成9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8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1个农村互助养老点。

医养结合稳步推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医养结合机构8家,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4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建立就诊转接绿色通道。截至2020年底,全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合作签约47对。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平台作用,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39%,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0.79%

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建立区、镇街、养老机构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家庭照护培训。与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签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议,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护理员”“十佳孝星”评选和“敬老月”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55名养老院长,1197名社会工作者,537名养老护理员。基本建成规模适中、素质良好、基本稳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综合监管全面升级。依托区、镇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形成各司其责、各尽其责的协同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监管信息联动、共享,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态势。聚焦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质量,优化扶持政策、考核细则,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运营补贴挂钩,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压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初步建立。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社会监督机制。

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依法保护养老服务商标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资本潜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成功引进光大百龄帮、美瑞嘉年、世纪同辉、孝越兴、金洲等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坚持社会化运营原则,通过“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增强中心(站)造血功能,形成全链条、全周期、全过程的闭环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养老+”计划,支持老年用品产品开发应用,积极推行物业、体育、家政等行业与养老的融合发展,连续参与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推介养老项目,养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发展期,是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产业变革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体现新作为、取得新进展的重要窗口期。

发展机遇。养老服务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机构改革增加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密集出台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为养老服务接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力量保障。推进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推动养老服务资源跨区域配置,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不断增强的城市经济实力、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刚性需求、稳步提升的老年人支付能力、持续优化的人才队伍结构、快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发展优势。区委、区政府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养老服务大发展,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凸显。紧密对接国家、市政策,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启动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升级改造敬老院设施,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成。新兴技术、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发展动力十足。我区生态环境资源丰富,医疗资源充足,高等院校云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众多,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区位优势明显,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厚实。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试点改革项目圆满完成,探索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效应持续发酵。加强养老服务协同监管,连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估,组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发布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安全质量隐患,让老年人安心、静心、舒心的安全发展环境良好。

困难挑战。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6367人,占总人口18.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097人,占12.95%)。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占比上升4.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22.1万人。人口老龄化与少子高龄化、空巢独居失能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等趋势交织共存,加速的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和失能化,给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逐年加深,劳动力人口数量削减,老年抚养比比重提高,对就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十三五”末,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13.2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9万元,养老的财富基础还不够坚实,老年人的养老支付能力还较为有限。尽管已经建立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但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尚未出台,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措施有待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尚待建立,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还需理顺。老年人的需求结构已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消费理念已从生存必需型消费向享受型、发展型消费转变,社会角色已从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而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区域间发展、城乡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发展、生活照料与医养康养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客观存在,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养老服务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清洁消毒体温监测等额外支出日渐增加,人力使用成本逐年攀升,加之养老服务融资政策缺乏,养老机构运营压力大。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工作强度大、安全风险大、社会地位低、受教育程度低、工资待遇低的情况仍然存在,用工难问题未有效破解。

第二章 全面开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总体要求,紧扣“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我区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壮大具有南岸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业态、模式,绘制养老服务新蓝图,建设养老服务新高地,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和建设贯穿养老服务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落实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建共治共享的服务格局,推进养老服务业均衡、协调、健康、快速、多元发展。

城乡统筹,平稳发展。统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实现居家社区机构互为补充、有机结合、高效衔接;统筹城市农村养老服务平衡发展,推动优质、专业养老服务积极向农村延伸拓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统筹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提升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指向,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政策和要素保障机制,把实现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向往作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承担、方便又可及、质量有保证的专业化、品质化、标准化养老服务,着力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遵循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律,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决策科学化、养老服务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使广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积极申报国家、市改革试点项目,努力探索养老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促进养老服务进入发展快车道。理顺体制机制,破除养老服务发展“堵点”“痛点”“瓶颈点”,解决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养老服务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汇聚各方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部门同向发力、上下联动推进、各方积极参与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增强养老服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从数量规模型向提质增效型转变。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需求相统一、与环境条件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基础性、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的责任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探索“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新道路,寻找丰富老年精神生活新方案,促进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达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生活要求,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建立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全面覆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持续运营。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加强,要素支撑更加有力,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产品日益丰富,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体系结构日趋完善。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以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等为重点的要素支持体系。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风尚浓厚三位一体的社会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公民五者各尽其责的养老服务责任体系。

——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增加护理型床位。优化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明显提升。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全面构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估体系全面建立,星级养老机构占比明显增加,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顺利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大幅提高,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服务名牌和产业集群。

——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素全面提升。规划、土地、财政、融资、税收、人才、技术、标准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机制,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发展银发经济,繁荣养老服务用品产品市场,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建设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平台归集信息、统计分析、决策监管功能赋能养老服务。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保障机制,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南岸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40

约束性

2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量

%

100

约束性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60

约束性

4

镇街建有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的占比

%

100

预期性

5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5

预期性

7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5

预期性

8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

预期性

9

每千名老年人配社会工作者人数

≥1

约束性

1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0

预期性

1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率

%

100

预期性

12

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

%

≥90

预期性

13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75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5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

%

85

约束性

16

星级养老机构占比

%

60

约束性

17

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8

家庭养老床位

500

预期性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制度衔接。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强化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人口数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到2025年,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第二节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

健全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制度,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落实集中供养,实施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改善集中照护机构设施和照护条件,提升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保障能力。借国家、市级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契机,深入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村级养老互助点,搭建兜底保障网络。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包。

第三节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

在完善特困、低保等对象兜底保障基础上,确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加强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政策工具的综合应用,积极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扩大老年人福利补贴范围。

第四节建立健全评估制度

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评估制度能够落地落实。整合养老服务机构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等资源,依托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享受老年人福利、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补贴的依据。建立健全公共养老服务领域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成效等第三方专业评估力度。

第五节 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申领流程、实施规范、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与区有关部门共同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社区、机构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配合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发展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

专栏1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制度建设项目。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和普惠性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建设项目。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的精准度。到2025年,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第四章 着力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第一节全面优化居家养老服务

巩固家庭养老地位。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强化家庭成员对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责任。倡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推进适老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养老设施,改造加装电梯,推进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居社区、专业化养老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全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宜居环境适时扩大政府补贴对象,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国家、市统一安排部署, 以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专业护理、远程监测,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专人长期照顾服务,并按养老机构床位的管理标准纳入监管范围。

探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包。积极申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为困难老人、70岁以上独居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培育上门服务企业,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线上线下的助医、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采取引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府参与等方式,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健康评估。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养老实训基地、品牌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喘息服务。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第二节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强建设。鼓励“物业+”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在老年人熟悉的环境中,打造社区(小区)养老服务点。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加强与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联接,强化“中心带站进家庭”运营模式,在区、镇街、村居三级构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个镇街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

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率。推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策扶持与市场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或者社会企业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老年食堂,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以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安全为考核指标,给予运营方梯次补贴,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能力。

推广“五社”联动运作模式。在充分总结“五社”联动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广“五社”联动模式。探索利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有效开展社区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需求、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第三节持续优化机构养老结构

导养老机构分类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区域分布、老年人养老意愿,视情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需求;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价格适中的普惠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适量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支持发展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新增护理型床位。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到2025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办法细则,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强化基本保障功能,重点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普惠服务。强化应急保障功能,适度保留一定比例的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应急储备和特殊情况资源统筹。强化示范引领功能。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在设施、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输出理念、管理、服务,发挥定盘星、代表队、排头兵的作用。到2025年底,全区政府运营床位占比不超过40%

第四节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新建或依托社会福利院、镇敬老院等设施,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功能设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推进敬老院提档升级和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除、适老化程度大幅提升,在敬老院中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有序推进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完善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对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敬老院、镇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配置,统筹用好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对村级互助点专兼职人员配置。以保安全、提质量、增效能为前提,稳步有序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绩效评价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入优质社会养老机构投资改造升级、运营管理敬老院和镇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社会老年人。发挥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形成中心与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系统。

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构建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人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分类发展特色可持续的助老服务。以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为突破口,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在“家门口养老”的服务场所,消除城乡二元差异,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覆盖人群。探索“集中互助照护”服务模式,为居家特困人员、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幸福家园”。在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对农村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专栏2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实现有意愿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家庭100%改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镇街为单位,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到2022年,建成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0个、农村互助养老点33个。到2025年,新增各社区养老服务点10个、家庭养老床位500张。

养老机构提质增能项目。到2022年,全区建成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1所,升级改造镇敬老院4所。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达到4000张,基本实现全区敬老院设施达到基础指标,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70%,培养跨区域、连锁化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企业不少于5家。

城乡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树标杆,抓示范、推经验,以成功的案例引领养老服务发展。遴选1个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示范;遴选2个街道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遴选2个村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养老示范。

第五章稳步推进现代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第一节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结合,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等模式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差异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动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建扩建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聚焦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等老人需求,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支持医疗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经营范围、职能设立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支持医疗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建立共享机制,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辐射,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融合。聚焦养老机构老年人基础病多、病员流动性少、就医频次高等特点,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到2025年,全区城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

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被动照护到健康养老的转变,降低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率,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老年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务。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

第二节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完成我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每年运营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居家社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院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就便养老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将智慧养老运用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守住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将惠老补贴、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申报补贴的核对工作纳入智慧养老系统,提升扶持政策精准度。

第三节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大型企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品牌,扶持养老服务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道路,与大企业分工合作,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实施“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行动,支持养老服务全链条、多业态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多样化养老服务,鼓励物业企业通过社区(小区)内增加老年活动设施、无障碍改造、设置老年大学、老年食堂等方式,打造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探索“居家养老+家政”结合新模式,提供“一站式”涉老家庭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丰富老年用品产品供应。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发展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运用新兴技术手段,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促进老年用品消费,以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

专栏3现代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以不同方式开展合作协作。到2025年,全区城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

品牌企业培育项目。以养老服务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到2025年,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5家。

智慧养老升级项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加快建成全区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智慧化升级。到2025年,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建成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镇街5个。

第六章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完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区紧缺人才培养目录。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吸引青年人才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养老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院校开发培训教材和课程,组建养老服务培训师资团队,培训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养老机构为有关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参与专业建设,提高产教融合水平。

融合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资源,以区社会福利中心为基础,推进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做实做优养老机构培训项目,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养老护理员的岗前培训。

第二节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建立养老服务人员持续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多样化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对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对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镇养老服务中心(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培训项目,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或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至少1名社会工作者。

第三节扩大人才队伍规模

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医师、医士、护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积极扶持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服务模式,实施各类人才引进工程,扩大养老人才队伍规模。

第四节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入职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全区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工作,提高养老护理员持证率,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人员落实相应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养老机构给予晋职任用。打通职业晋升渠道,探索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人员相同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的路径。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专栏4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区社会福利中心与有关院校合作,建设养老服务培训实训中心。到2025年,建成1个实训基地。

养老服务骨干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川渝养老服务人才交流活动、换岗锻炼机制。到2025年,培育养老院长100名、管理人员200名、护理员300名。

养老服务社工品牌培育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引入社工服务项目。到2025年,打造3-5个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品牌,形成一批典型性老年社会工作案例。

第七章 用心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

倡导“健康、参与和保障”为支柱的积极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到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5%以上,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在95%以上。

第二节用心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做好老年人入院适应、情绪疏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临终关怀、文化娱乐等服务,提高机构人文关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体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定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活动,重视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重点关注居家特困、空巢、留守、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生活帮扶和精神关爱。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

解决老年人智能运用技术困难问题。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从日常交通出行、居家社区养老、就医问诊、日常消费、便利办事、政府网站设置、阅读看报等方面,促进服务提供精准化、监测管理适时化、健康护理智能化,建立起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让科技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人。

第三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传承孝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孝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倡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孝道文化。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学校,推进社区养老教育实验学校建设。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运用数字化远程教育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支持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文化娱乐活动,培育老年品牌文艺团队,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创作。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

第四节推动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

为提升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遴选1个社区进行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第八章 有效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一节强化综合监管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明确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职能职责及综合监管重点任务,促进政府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实现养老机构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底线。突出登记备案管理、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收费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权益维护等监管重点,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惩戒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督导和满意度评价,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的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优化升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与应用。

第二节推进标准化建设

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宣传推广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支持养老机构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支持养老机构制定具有业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建立标准强制执行和监督制度,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评估结果与诚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奖补挂钩,使标准成为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的硬约束,到2025年,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线的养老机构达到75%,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到100%

第三节做实信用监管

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发挥养老行业协会作用,监测行业发展动态,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第四节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及时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规范,加强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入院评估制度,支持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人身伤害意外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专栏5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风险防控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监督,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加强区、镇街级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常态化识骗防骗教育项目。发布风险提示,利用各种媒介和途径,广泛宣传防骗知识,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

第九章全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完善养老服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党组织,推进党的建设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

第二节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实属地属事责任,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科学配置资源,统筹部署抓好落实。建立区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机制,统筹力量及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三节加大资金投入

将养老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化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足额保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与重庆市财政资金支持我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细则和相关办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实现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

第四节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完善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缓解养老机构运营困难、补齐养老服务人才短板的政策制度。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依法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以多种有偿使用方式供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过渡期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涉老产品生产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其经营能力。

第五节建立监测机制

强化规划指引和执行刚性,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推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按照既定目标,及时分解细化任务,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实时动态监测规划实施情况。科学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好的做法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推进中存在的不足,限时整改落实,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激励,因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任务进度缓慢或未完成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规划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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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各经济板块发展中心,重庆经开区各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有关单位:

《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27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南岸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重庆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重庆市南岸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南岸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精准分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细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健康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部署,按照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充分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的保障作用,把养老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居家社区养老作为养老服务的主阵地,把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作为养老服务的生命线,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服务平台基本搭建,医养结合稳步推进,人才队伍不断加强,综合监管全面升级,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政策体系逐步完善。涉老相关规章制度和政策体系不断优化,老年人高龄津贴、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助餐助浴服务试点等制度不断细化,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南岸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南岸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10余个政策文件,我区相互衔接、互为支撑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服务平台基本搭建。放宽养老服务市场准入,优化备案登记流程,完善社会化扶持发展清单,全流程为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协助解决养老企业运营中的各类难题和障碍。十三五期间,全区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3家,新增社区养老服务中心9家,新增床位2173张。全区共有社会养老机构38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2家,养老床位6459张。启动实施敬老院热水供应常态化、房间寝具标准化、公共洗浴适老化改造工程。全区已迭代升级敬老院4家。按照一镇街一中心,一居(村)一站(点)要求,结合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契机,统筹推进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着力打造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托养护理等一站式服务的载体平台。全区已建成9个镇街养老服务中心、88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和21个农村互助养老点。

医养结合稳步推进。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医养结合机构8家,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4家。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建立就诊转接绿色通道。截至2020年底,全区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议合作签约47对。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基础平台作用,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保障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0.39%,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达60.79%

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建立区、镇街、养老机构三级人才培养体系,开展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家庭照护培训。与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签订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协议,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举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最美护理员”“十佳孝星评选和敬老月活动,让养老护理员的劳动创造和社会价值在全社会得到尊重。截至2020年底,全区有55名养老院长,1197名社会工作者,537名养老护理员。基本建成规模适中、素质良好、基本稳定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综合监管全面升级。依托区、镇街、社区三级养老服务工作网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同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大互联网+监管应用,加强监管信息联动、共享,形成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态势。聚焦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质量,优化扶持政策、考核细则,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与运营补贴挂钩,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监督,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压实。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行业自律机制初步建立。拓宽公众参与监督渠道,曝光典型案例,形成社会监督机制。

事业产业协同发展。依法保护养老服务商标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资本潜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成功引进光大百龄帮、美瑞嘉年、世纪同辉、孝越兴、金洲等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坚持社会化运营原则,通过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模式,增强中心(站)造血功能,形成全链条、全周期、全过程的闭环服务,实现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深入实施养老+计划,支持老年用品产品开发应用,积极推行物业、体育、家政等行业与养老的融合发展,连续参与重庆老年产业博览会推介养老项目,养老产业链条不断延伸。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的发展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全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发展期,是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融入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产业变革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是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体现新作为、取得新进展的重要窗口期。

发展机遇。养老服务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机构改革增加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密集出台养老服务法规政策,为养老服务接续发展提供了制度力量保障。推进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推动养老服务资源跨区域配置,为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不断增强的城市经济实力、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刚性需求、稳步提升的老年人支付能力、持续优化的人才队伍结构、快速发展的现代科技,为养老服务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发展优势。区委、区政府立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动养老服务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养老服务大发展,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凸显。紧密对接国家、市政策,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加强制度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启动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升级改造敬老院设施,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成。新兴技术、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市场潜力巨大,经济发展动力十足。我区生态环境资源丰富,医疗资源充足,高等院校云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众多,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势头迅猛,区位优势明显,养老服务发展基础厚实。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等试点改革项目圆满完成,探索积累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试点效应持续发酵。加强养老服务协同监管,连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评估,组织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发布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提示,着力解决养老服务安全质量隐患,让老年人安心、静心、舒心的安全发展环境良好。

困难挑战。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区60岁及以上人口为216367人,占总人口18.0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55097人,占12.95%)。与2010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的占比上升4.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5年,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将达到22.1万人。人口老龄化与少子高龄化、空巢独居失能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等趋势交织共存,加速的老龄化特别是高龄化和失能化,给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给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来巨大的压力。人口老龄化逐年加深,劳动力人口数量削减,老年抚养比比重提高,对就业与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负面影响更为明显。十三五末,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13.2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9万元,养老的财富基础还不够坚实,老年人的养老支付能力还较为有限。尽管已经建立一系列养老服务政策制度,但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制度尚未出台,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措施有待完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尚待建立,放权与监管并重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还需理顺。老年人的需求结构已从简单生活照料需求向多层次、多样性、个性化需求转变,消费理念已从生存必需型消费向享受型、发展型消费转变,社会角色已从被动接受照顾型向主动寻求社会参与型转变。而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区域间发展、城乡发展、居家社区机构发展、生活照料与医养康养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客观存在,养老服务供需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养老服务优惠扶持政策最后一公里未打通。养老服务投入不足,资金缺口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养老机构应急物资储备、清洁消毒体温监测等额外支出日渐增加,人力使用成本逐年攀升,加之养老服务融资政策缺乏,养老机构运营压力大。养老护理员年龄大、工作强度大、安全风险大、社会地位低、受教育程度低、工资待遇低的情况仍然存在,用工难问题未有效破解。

第二章 全面开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篇章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总体要求,紧扣山水人文都市区、智慧创新生态城的发展定位,充分发挥我区独具特色的养老服务资源优势,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培育壮大具有南岸特色的养老服务产业、业态、模式,绘制养老服务新蓝图,建设养老服务新高地,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和建设贯穿养老服务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落实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履行保基本、兜底线职能,推进基本养老服务转型升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市场、家庭共建共治共享的服务格局,推进养老服务业均衡、协调、健康、快速、多元发展。

城乡统筹,平稳发展。统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实现居家社区机构互为补充、有机结合、高效衔接;统筹城市农村养老服务平衡发展,推动优质、专业养老服务积极向农村延伸拓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统筹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提升健康养老服务水平;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产品和服务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以人为本,精准施策。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指向,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政策和要素保障机制,把实现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向往作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老年人提供价格可承担、方便又可及、质量有保证的专业化、品质化、标准化养老服务,着力打造一刻钟养老服务圈。遵循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律,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决策科学化、养老服务领域公共资源配置合理化,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有效性,使广大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成现实。

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积极申报国家、市改革试点项目,努力探索养老服务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促进养老服务进入发展快车道。理顺体制机制,破除养老服务发展堵点”“痛点”“瓶颈点,解决养老服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养老服务法治化、标准化、智慧化水平。汇聚各方力量,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形成部门同向发力、上下联动推进、各方积极参与合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养老服务业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增强养老服务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全区养老服务从数量规模型向提质增效型转变。

第三节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延伸,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全面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需求相统一、与环境条件相协调的养老服务体系。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府基础性、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的责任和投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培育智慧养老等新业态,发展银发经济。探索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新道路,寻找丰富老年精神生活新方案,促进全区养老服务整体水平达到高质量发展、高水平生活要求,力争走在全市前列。建立权责清晰、重点突出、体系完备、全面覆盖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持续运营。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不断壮大养老服务队伍。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养老服务保障持续加强,要素支撑更加有力,服务供给有效扩大,养老产品日益丰富,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人人享有多样化、普惠型的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体系结构日趋完善。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高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强化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放权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推进以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等为重点的要素支持体系。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尊老敬老爱老助老风尚浓厚三位一体的社会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失智老年人、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公民五者各尽其责的养老服务责任体系。

——养老服务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增加护理型床位。优化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所有养老机构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质量安全明显提升。政府主导、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大监管格局全面构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和质量评估体系全面建立,星级养老机构占比明显增加,养老服务标准化、管理信息化、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达到100%

——产业融合发展更具活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顺利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大幅提高,社会力量成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养老与文化、教育、家政、医疗、商业、金融、保险、旅游等行业加快融合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条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龙头企业、服务名牌和产业集群。

——养老服务业发展要素全面提升。规划、土地、财政、融资、税收、人才、技术、标准等支持政策更加有力。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机制,福彩公益金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发展银发经济,繁荣养老服务用品产品市场,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试点。建设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平台归集信息、统计分析、决策监管功能赋能养老服务。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面推进,敬老孝老助老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应急保障机制,养老服务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升。

南岸区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

%

≤40

约束性

2

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量

%

100

约束性

3

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

%

≥60

约束性

4

镇街建有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的占比

%

100

预期性

5

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6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

≥65

预期性

7

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

%

≥95

预期性

8

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

%

≥15

预期性

9

每千名老年人配社会工作者人数

≥1

约束性

10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60

预期性

11

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率

%

100

预期性

12

养老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

%

≥90

预期性

13

养老机构服务基本质量达标率

%

≥75

预期性

14

《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标准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15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

%

85

约束性

16

星级养老机构占比

%

60

约束性

17

居家上门服务覆盖率

%

100

约束性

18

家庭养老床位

500

预期性

第三章 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

按照兜住民生底线、保障基本民生的总体要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框架,科学界定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内容,健全服务供给机制,做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制度衔接。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丰富发展服务项目。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为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为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强化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老年人人口数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2025年,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第二节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制度

健全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制度,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落实集中供养,实施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改善集中照护机构设施和照护条件,提升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保障能力。借国家、市级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契机,深入实施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村级养老互助点,搭建兜底保障网络。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分类分级制定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包。

第三节完善普惠性养老服务制度

在完善特困、低保等对象兜底保障基础上,确立普惠型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发展方向。加强土地、规划、融资、财税、医养结合、人才等政策工具的综合应用,积极申报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项目,为广大中等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度扩大老年人福利补贴范围。

第四节建立健全评估制度

落实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入院评估制度,提高评估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确保评估制度能够落地落实。整合养老服务机构人才、技术、设施、设备等资源,依托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享受老年人福利、接受基本养老服务、长期护理保险补贴的依据。建立健全公共养老服务领域评估制度,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营成效等第三方专业评估力度。

第五节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申领流程、实施规范、准入退出机制,推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支付能力。与区有关部门共同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居家、社区、机构照护服务体系有机衔接,配合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发展老年护理保险产品,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商业保险有益补充作用,保障不同层面照护需求。

专栏1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制度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制度建设项目。将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作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重点保障对象,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完善兜底性养老服务和普惠性养老服务扶持政策,建立健全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建设项目。开展老年人能力与需求综合评估,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数据库,提高基本养老服务和老年人补贴等制度的精准度。到2025年,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

第四章 着力打造高质量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第一节全面优化居家养老服务

巩固家庭养老地位。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强化家庭成员对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的责任。倡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

推进适老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加养老设施,改造加装电梯,推进社区、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鼓励开发老年宜居住宅、老少同居社区、专业化养老社区,建设老年友好型居住环境。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对全区纳入特困供养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等特殊困难家庭,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实施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利宜居环境适时扩大政府补贴对象,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家庭的居家养老需求。

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根据国家、市统一安排部署, 以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为依托,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支点,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专业护理、远程监测,把养老机构专业化的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专人长期照顾服务,并按养老机构床位的管理标准纳入监管范围。

探索推行居家养老服务包。积极申报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加大政府购买力度,为困难老人、70岁以上独居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包,培育上门服务企业,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清单,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免费提供线上线下的助医、助餐、助洁、助浴、助行、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采取引入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政府参与等方式,开展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筛查评估、健康评估。鼓励相关职业院校、养老实训基地、品牌养老机构开展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提升家庭照护能力。支持养老机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为中度、重度失能居家老年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喘息服务。全面建立居家老年人探访制度,支持和引导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共同开展探访与帮扶服务,重点关注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第二节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工作机制。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的,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强建设。鼓励物业+等社会化养老服务模式,在老年人熟悉的环境中,打造社区(小区)养老服务点。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加强与区智慧养老服务中心联接,强化中心带站进家庭运营模式,在区、镇街、村居三级构建层次清晰、覆盖全面、功能互补、区域联动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每个镇街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

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率。推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政策扶持与市场参与相结合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或者社会企业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社区老年食堂,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制度,以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安全为考核指标,给予运营方梯次补贴,增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能力。

推广五社联动运作模式。在充分总结五社联动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区推广五社联动模式。探索利用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公益慈善资源有效开展社区为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社区养老需求、解决社区养老服务中的突出问题。

第三节持续优化机构养老结构

导养老机构分类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老年人口区域分布、老年人养老意愿,视情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养老服务需求;扶持发展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服务失能失智老年人、价格适中的普惠养老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适量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聚焦失智老年人照护需求,支持发展认知障碍照护服务机构。聚焦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刚性需求,新增护理型床位。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到2025年底,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推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办法细则,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原则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动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委托运营或转制为国有企业。强化基本保障功能,重点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提供普惠服务。强化应急保障功能,适度保留一定比例的公办养老机构,作为应急储备和特殊情况资源统筹。强化示范引领功能。利用公办养老机构在设施、人才、服务等方面的优势,输出理念、管理、服务,发挥定盘星、代表队、排头兵的作用。到2025年底,全区政府运营床位占比不超过40%

第四节着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

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通过新建或依托社会福利院、镇敬老院等设施,推进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功能设施,提高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水平,实现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应护尽护。推进敬老院提档升级和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清除、适老化程度大幅提升,在敬老院中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实现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应养尽养、社会失能老年人需托尽托。有序推进村级互助养老点建设,完善康复理疗、休闲娱乐、紧急救援等功能,实现农村社会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有需必应

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持续运营。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对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敬老院、镇养老服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配置,统筹用好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加强对村级互助点专兼职人员配置。以保安全、提质量、增效能为前提,稳步有序推动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绩效评价奖补等扶持政策,引入优质社会养老机构投资改造升级、运营管理敬老院和镇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利用空余床位收住农村经济困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社会老年人。发挥镇养老服务中心统筹管理或指导辖区互助养老点职能,形成中心与点衔接互通、优势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系统。

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构建镇牵头、村委会组织、老年人协会相协调,低龄健康老年人、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完善政府补助、村级集体经济支持、社会捐助、个人(子女)缴费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分类发展特色可持续的助老服务。以农村互助养老点建设为突破口,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在家门口养老的服务场所,消除城乡二元差异,扩大基本养老服务覆盖人群。探索集中互助照护服务模式,为居家特困人员、低保户等困难老年人开展集中居住养老服务,打造老年幸福家园。在每个村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养老助理、培育1支志愿服务队伍,每个村民小组组建1个互助服务小组,对农村老年人开展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紧急救援等服务,基本满足农村老年人生活照料、精神文化等多元化需求。

专栏2 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建设重点项目

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聚焦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需求,以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形式,支持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到2025年,实现有意愿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特殊困难家庭100%改造。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以镇街为单位,加快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到2022年,建成镇街养老服务中心1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90个、农村互助养老点33个。到2025年,新增各社区养老服务点10个、家庭养老床位500张。

养老机构提质增能项目。到2022年,全区建成区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1所,升级改造镇敬老院4所。到2025年,护理型床位达到4000张,基本实现全区敬老院设施达到基础指标,镇敬老院社会化运营率不低于70%,培养跨区域、连锁化本土养老服务品牌企业不少于5家。

城乡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项目。树标杆,抓示范、推经验,以成功的案例引领养老服务发展。遴选1个养老机构开展康复护理示范;遴选2个街道开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示范;遴选2个村开展社区邻里互助养老示范。

第五章稳步推进现代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第一节推进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发展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深化医养结合,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康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引导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等模式的医养结合机构实现差异化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有针对性的健康养老服务;支持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推动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推动一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建扩建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聚焦失能、半失能、失智、高龄等老人需求,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养老机构申请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支持医疗机构增加业务范围、经营范围、职能设立养老机构,享受养老机构相关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和其他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机构。支持医疗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产品和服务,增强社区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健康管理方面建立共享机制,鼓励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辐射,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衔接融合。聚焦养老机构老年人基础病多、病员流动性少、就医频次高等特点,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到2025年,全区城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

扩大老年人健康服务供给。推动大健康理念深度融入养老服务,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服务,实现从被动照护到健康养老的转变,降低老年人失能失智发生率,建立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从健康管理、失能失智照护到安宁疗护覆盖老年人全生命周期、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老年精神疾病医院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务。到2025年,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0%

第二节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支持智慧健康养老领域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创业支撑平台建设,完成我区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将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每年运营费用纳入政府预算,促进高新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引导有条件的居家社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依托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养老设备等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智慧养老院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就便养老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鼓励互联网养老服务企业创新服务模式,为居家社区老年人定制各类活动场景的健康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方便老年人的居家出行、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将智慧养老运用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守住养老服务安全底线;将惠老补贴、养老服务运营补贴等申报补贴的核对工作纳入智慧养老系统,提升扶持政策精准度。

第三节推进养老服务+产业融合发展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大型企业向服务专业化、产业规模化、运营连锁化、发展集团化方向迈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和行业品牌,扶持养老服务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特色化、精细化、新颖化道路,与大企业分工合作,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实施养老服务+行业发展行动,支持养老服务全链条、多业态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地产等行业融合发展,丰富养老服务新业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多样化养老服务,鼓励物业企业通过社区(小区)内增加老年活动设施、无障碍改造、设置老年大学、老年食堂等方式,打造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家门口的养老服务。鼓励家政服务企业探索居家养老+家政结合新模式,提供一站式涉老家庭家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急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金融、地产、互联网等企业进入养老服务产业。

丰富老年用品产品供应。实施科技助老示范工程,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发展适老康复辅具、智能穿戴设备、服务型机器人与无障碍科技产品。引导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运用新兴技术手段,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创新开发智慧健康产品,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机构,促进老年用品消费,以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

专栏3  现代养老服务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以不同方式开展合作协作。到2025年,全区城乡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达100%

品牌企业培育项目。以养老服务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企业。到2025年,培育连锁化、品牌化、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5家。

智慧养老升级项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引领,加快建成全区养老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镇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智慧化升级。到2025年,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1个,建成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镇街5个。

第六章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第一节完善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我区紧缺人才培养目录。推进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教育体系建设,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或课程,吸引青年人才就读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心理、康复、护理、营养、社会工作、养老理论研究等专业人才。支持院校开展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加大对养老服务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

推动校企合作,鼓励院校开发培训教材和课程,组建养老服务培训师资团队,培训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养老机构为有关院校教师实践和学生实习提供岗位,参与专业建设,提高产教融合水平。

融合民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教育等资源,以区社会福利中心为基础,推进养老服务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做实做优养老机构培训项目,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和养老护理员的岗前培训。

第二节完善人才培训机制

建立养老服务人员持续教育培训机制,开展多样化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实施康养人才培养计划,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加强对培训养老护理员、养老院院长、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专业培训。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重点对敬老院、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镇养老服务中心(点)以及社会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评比。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培训项目,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或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至少1名社会工作者。

第三节扩大人才队伍规模

多渠道拓展养老服务人才,鼓励医师、医士、护师等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转岗养老行业,鼓励家政服务人员、医院护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服务、养老护理、医疗护理等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养老行业就业,鼓励退休医务工作者、低龄老年人参与提供为老服务。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开发设置社会工作者岗位,积极扶持培育为老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发展时间银行”“互助养老等服务模式,实施各类人才引进工程,扩大养老人才队伍规模。

第四节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探索建立入职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年金制度,推动养老服务行业平均薪酬待遇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全区服务业的平均工资水平,稳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薪酬水平。按规定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统一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工作,提高养老护理员持证率,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组织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对获奖人员落实相应支持激励政策,鼓励养老机构给予晋职任用。打通职业晋升渠道,探索在养老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执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人员相同职业评定和晋升政策的路径。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同感。

专栏4  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支持区社会福利中心与有关院校合作,建设养老服务培训实训中心。到2025年,建成1个实训基地。

养老服务骨干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养老服务人才教育培训制度,全面推行养老服务人员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川渝养老服务人才交流活动、换岗锻炼机制。到2025年,培育养老院长100名、管理人员200名、护理员300名。

养老服务社工品牌培育项目。鼓励养老机构和专业社会组织加强合作,引入社工服务项目。到2025年,打造3-5个老年社会工作特色项目品牌,形成一批典型性老年社会工作案例。

第七章 用心推进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节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参与机制

倡导健康、参与和保障为支柱的积极老龄化理念,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自觉性。引导全社会正确认识、积极接纳、大力支持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公益事业。到2025年,老年志愿者注册人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15%以上,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在95%以上。

第二节用心做好老年人关爱服务

注重老年人群体人文关怀。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做好老年人入院适应、情绪疏导、矛盾调解、危机干预、临终关怀、文化娱乐等服务,提高机构人文关怀服务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服务机制,支持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和生活支持等专业化服务,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慈善组织为老年人提供身心关爱、照料支持和生活陪伴等多样化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体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

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定期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活动,重视防范和及时发现意外风险,重点关注居家特困、空巢、留守、失能、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接受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孤寡、残疾等特殊老年人委托,依法代为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就医等事务。完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数据库,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生活帮扶和精神关爱。通过慈善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帮扶。

解决老年人智能运用技术困难问题。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手段,推动技术对接、数据汇聚和多场景使用,从日常交通出行、居家社区养老、就医问诊、日常消费、便利办事、政府网站设置、阅读看报等方面,促进服务提供精准化、监测管理适时化、健康护理智能化,建立起解决老年人面临数字鸿沟问题的长效机制,让科技发展成果惠及更多老年人。

第三节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传承孝老敬老的中华传统美德,积极开展敬老月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积极开展孝文化进校园活动,大力倡导广大青少年传承孝道文化。建立健全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鼓励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开办老年学校,推进社区养老教育实验学校建设。积极开展老年教育活动,运用数字化远程教育形式,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教育服务。支持开展符合老年人特点、适应老年人需求的汇演、比赛、讲座、展览等文化娱乐活动,培育老年品牌文艺团队,支持老年文化作品创作。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培育壮大老年人组织和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支持老年人广泛开展自助、互助和志愿活动。引导和组织老年人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活动,参与社区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事业。

第四节推动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

为提升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参与、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需要,遴选1个社区进行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探索建立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

第八章 有效推进养老服务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一节强化综合监管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特点,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明确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部门职能职责及综合监管重点任务,促进政府监督、公众监督、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实现养老机构全流程、全方位、全链条监管,牢牢守住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底线。突出登记备案管理、质量安全、从业人员、涉及资金、运营秩序、收费管理、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权益维护等监管重点,加大对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的监管力度,惩戒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质量督导和满意度评价,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的应用,建立监管结果与星级评定、补贴、政府购买服务等挂钩的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建立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优化升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强化数据整合、共享与应用。

第二节推进标准化建设

加强全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做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研究成果运用,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面宣传推广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积极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支持养老机构参与起草国家、行业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申报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支持养老机构制定具有业内先进水平的企业标准或团体标准。建立标准强制执行和监督制度,加强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检查评估结果与诚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奖补挂钩,使标准成为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管理的硬约束,到2025年,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线的养老机构达到75%,符合《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养老机构达到100%

第三节做实信用监管

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规范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信息对接,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业诚信体系。建立养老服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发挥养老行业协会作用,监测行业发展动态,形成行业自律机制。

第四节加强风险防控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规范,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提升安全生产整体防控能力。开展常态化非法集资识骗防骗教育宣传,落实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处置工作中的防范、监测、预警和及时移送工作责任,及时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建立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运行规范,加强心理精神支持服务,落实养老机构入院评估制度,支持养老机构购买综合责任险、人身伤害意外险,提高养老机构抵御风险的能力。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

专栏5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风险防控重点项目

养老服务质量提升项目。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等级评定工作,委托第三方开展质量监督,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水平。

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依托公办养老机构和大型民办养老机构,加强区、镇街级养老服务应急能力储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常态化识骗防骗教育项目。发布风险提示,利用各种媒介和途径,广泛宣传防骗知识,增强老年人群体识别防范能力。

第九章全面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完善养老服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建立健全养老机构党组织,推进党的建设与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离退休党员干部作用,最大限度凝聚为老服务力量。

第二节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研究解决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强化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本规划各项任务落实。落实属地属事责任,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科学配置资源,统筹部署抓好落实。建立区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机制,统筹力量及时应对公共突发事件。

三节加大资金投入

将养老服务财政补助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化彩票公益金用于养老服务的比例,足额保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资金。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机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与重庆市财政资金支持我区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的政策细则和相关办法,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实现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提升精准化投入水平。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养老产业发展基金。

第四节强化要素保障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完善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缓解养老机构运营困难、补齐养老服务人才短板的政策制度。落实养老服务用地政策,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依法保障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用地,以多种有偿使用方式供应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利用存量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实行过渡期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涉老产品生产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其经营能力。

第五节建立监测机制

强化规划指引和执行刚性,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推动重点任务、重大项目落地见效。按照既定目标,及时分解细化任务,完善统计指标体系,实时动态监测规划实施情况。科学实施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对好的做法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推进中存在的不足,限时整改落实,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激励,因履责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任务进度缓慢或未完成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规划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实施,各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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