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发〔2022〕240号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迎接市级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
通知
各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
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印发《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过程督导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克难攻坚,加大落实力度,确保我区申报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市教委、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我区开展历时一周的过程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至11月4日(星期五)。如遇疫情变化,则延迟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导内容
对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国教督办函〔2019〕30号)规定,核查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重点指标达标情况。
三、督导方式
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校园督导、走访调查、现场反馈等方式对辖区内学校开展全覆盖实地过程督导。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开展过程督导是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必要环节和有力抓手。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把它作为推动优质均衡区创建的重要契机,积极主动接受督导。
(二)认真组织。各学校要根据督导内容、重点,认真组织安排,对接区教委相关科室、中心,核准2022年10月各项指标最新数据,账实相符,高质量做好迎检数据复核和印证材料的准备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区委有关要求,不得安排与督导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抓好整改。进一步完善工作专班,优化南岸教育督导一体化运行机制,深化教育集团自我督导体系建设,成立教育集团督导评估中心(可以由集团总校督导工作室兼任),对接所在教育督导责任区、联动办,按照市级督导组反馈意见和工作建议,全面查漏补缺,建立整改台账,落实“一校一策”整改方案,推进“一集团一案”资源整合与流动,加强跟踪指导,确保逐校逐项整改到位,为顺利迎接国家督导评估打下坚实基础。
联系人:王 宁,联系电话:023-62605593,18702381914;
余 丹,联系电话:023-62800330,13883531267。
附件:学校指标数据采集表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学校重点指标数据采集表
序号 | 学校名称 | 是否2010年前规划并建成 | 学校类型 | 在校生数 | 年级数 | 班级数 | 标准班额班级数 | 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 | 体育专任教师数 | 艺术专任教师数 | 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教学仪器设备值(万元) | 多媒体教室数 | 音乐教室数/面积达标间数 | 美术教室间数/面积达标间数 | 有无章程 | 课程是否开齐开足,教学秩序是否 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是否有效开展 | 有无考试招生、违规择校招生行为 | 有无重点班 | 专任教师持证率(%) | 教职工编制总数 | 缺编教职工数 | 临聘专任教师数 | 2022年秋入学年级班级数 | 2022年秋入学年级超标准班额班级数 | 教师培训经费占学校年度 公用经费预算比例(%) | 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 | 有无过重课业负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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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学校类型:单办小学/初中、小学教学点、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完全中学、特教校,填表时可简化填写。 2.一校(校区、校点)一栏填写,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高完中学校按相应比例拆分后填写。 3.2010年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比超过50%的学校,小学、初中不超过24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3000人。2010年后规划并建成的学校,小学、初中不超过2000人,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4.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音乐、美术教室不少于73、67平米;之后规划并建成,不少于96、90平米;最大班额低于30人的学校,小学音美不低于54平米,初中不低于61平米。 5.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指以区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有效期内的具有专业性称号的优秀教师。如,骨干老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名师和名校长、特级教师、人民教育家培养对象、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等。 6.所有学校(区、点)汇成一张总表。 |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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