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区教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教育督导>学校督导评估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2-00049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5-30
责任督学督导主要事项
日期:2022-05-30 10:39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2-05-30 10:39
字号:
分享:

一、经常性督导事项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第四条 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一)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二)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三)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四)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五)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六)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七)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八)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专项督导事项

(一)开展“双减”常态化挂牌督导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要求的通知》(南教发〔2022〕79号)、《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重庆市开展“双减”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南教发〔2022〕142号)的要求,开展“双减”常态化挂牌督导。

(二)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1〕32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渝教督函〔2021〕2号)、《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南岸区落实“五项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教发〔2021〕127号)的要求,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

(三)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南教发〔2022〕38号)的要求,开展区教育春季学期开学开园条件核验划片区督导检查。

(四)开展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划片区专项督导检查

根据《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岸区教育系统2022年校园安全暨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南教办发〔2022〕14号),开展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划片区督导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