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办发〔2022〕143号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区教师进修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渝教办函〔2022〕22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区2022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培训团队研修。包括管理者研修、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培训团队研修、信息技术培训团队研修、学科培训团队研修4类大项,共10个子项目。
(二)教师研修。包括学科领军教师高级研修、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示范培训、科学类课程骨干教师示范培训、中职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项目、音乐体育美术劳动骨干教师示范培训、教师(跨学科)音乐体育美术劳动教育教学能力在线培训、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示范培训、教师(跨学科)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在线培训、骨干班主任示范培训、家校社协同育人能力在线培训项目10类大项,共23个子项目。
(三)综合改革项目。包括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融合(线下)、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融合(线上)、自主选学4个项目。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各个项目的培训时间、地点等具体开班事宜由培训任务承担单位另文通知。
三、学员选派名额
南岸区共7个名额,详见附件1名额分配表。每个单位每个项目最多可推选1名学员。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需求选派学员。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选派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动员教师参加培训。按照各项目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采取教师申请、学校推荐、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方式,选派有需求的教师参加培训。
(二)严格学员选派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推荐对象遴选条件,严格审核,遴选符合条件、师德素养良好、参训积极性高的教师,择优推荐参加培训。
(三)准确报送学员信息。请各单位要按照填表说明,完整、规范填写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26日前将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强化学员参训保障。相关单位要统筹协调参训学员工作安排,为学员参训提供有力保障,督促学员按时参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训,须提前一周将学员更换信息上报至区教委人事科。参训学员的培训费、食宿费等由国培专项经费解决,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联系人:许麒(区教委人事科),电话:023-62805305,邮箱:najwrsk2018@126.com 。
附件:附件1:重庆市2022年“国培计划”—示范项目参训学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重庆市2022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参训学员推荐名册.xlsx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6日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4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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