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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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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0108009295693H/2022-00728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2-02-22
南岸怡丰实验学校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02-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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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2-2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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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依法接收辖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按照教育部课程设置的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组织开展本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育教学改革,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负责对本校教育教学业务的具体管理,负责教育教学管理及教研教改工作,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实施。

5、按照干部和教师的职数、编制和管理权限,负责本校教师人事管理,做好教师的培训、考核,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6、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7、负责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保障师生安全。

8、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二)单位构成

南岸怡丰实验学校现有9个内设机构,即:党政办公室、教导处(技装中心)、德育处(少先队)、后勤处(财务室、卫生室、食堂)、科研室、人事室、督导室、安稳办、工会(纪检监察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5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2.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26万元,主要是学生人数增加和社保增加143万元,同时缺员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减少14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5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52.6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1205.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1.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77.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8.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3.1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41.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2.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52.68万元,比2021年增加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36万元,比2021年增加143.1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教师社保调整、学生人数增加80人公用经费等,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9.32万元,比2021年减少141.93万元,主要原因是缺员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南岸怡丰实验学校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1年减少0.3 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影响,学校未有接待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9.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马敬华  联系方式:023-6280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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