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孝龙、熊星星:
你们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材料审核、实地查验及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设立重庆市南岸区英豪优才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英豪优才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250010870003559号。
三、举办者
唐孝龙(身份证号码:500226********4667,出资比例51%)、熊星星(身份证号码:500233********3126,出资比例49%)。
四、校长
杜小凤(身份证号码:500384********2645)。
五、办学类型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
六、办学地址
南岸区玉马路11号附7号。
七、办学内容
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培训(艺术培训:美术)。
八、培训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九、工作要求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到监管银行开设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足额风险保证金,入驻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
上述工作完成后,严格按照许可的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活动。
特此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 1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