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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教委>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 [ 索引号 ]
  • 115001080092957735/2024-00162
  • [ 发文字号 ]
  • 南教发〔2024〕60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教委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9
关于同意设立重庆市南岸区鄢嫣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日期:2024-04-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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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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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清霞:

你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重庆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材料审核、实地查验及公示无异议后,同意设立重庆市南岸区鄢嫣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鄢嫣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250010870002609号。

三、举办者

鄢清霞(身份证号码:500108XXXXXXXX4325)。

四、校长

鄢清霞(身份证号码:500108XXXXXXXX4325)。

五、办学类型

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非学科类)。

六、办学地址

南岸区香溪路1号附502-678910

七、办学内容

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培训(艺术培训,开设:声乐、播音与主持、钢琴、舞蹈)。

八、培训对象

学龄前儿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到监管银行开设培训收费专用账户、风险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存入足额风险保证金。上述工作完成后,请做好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录入和使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

特此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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