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教发〔2022〕131号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同意重庆市南岸区学大课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终止办学的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学大课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重庆市南岸区学大课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你单位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依法完成财务清算和财产处理,学员及教师已经妥善安置,现同意你们终止办学。
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立即将重庆市南岸区学大课程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和印章交回区教委;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依法到各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2022年5月19日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3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