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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十部门出台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14条措施
日期:2024-02-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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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1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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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按照人民银行等8部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持续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重庆证监局、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重庆市发展改革委、重庆市经济信息委、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工商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的指导意见》,从扩大民营经济信贷投放、提升信用贷款服务能力等1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明确任务目标、压实责任,持续加大民营经济信贷支持力度。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内在动力。加大无还本续贷产品创新,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强化科技赋能、数据赋能,加大信息共享,创新稳岗贷、个体贷等专属产品,多渠道拓展信用信息应用场景,加大信用贷款研发推广,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指导意见》指出,要全面开展首贷破冰行动,制定针对性培育方案,加大融资辅导。开展“四访、四进、四提升”专项行动,深化与街道、园区等基层组织协调联动。开展金融服务港湾提质增效行动,深化5大功能,打造服务民营经济前沿阵地。开展“千人进万企”金融服务顾问行动,建立金融服务顾问团队,努力满足企业综合金融需求。实施供应链融资专项行动,加强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制定“一链一策一批”个性化、特色化方案。

《指导意见》强调,要搭建民营企业发债融资项目遴选和储备机制,用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提升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服务效率。大力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行动,深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发挥好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等各类基金的引领作用和撬动作用,优化多层次股权融资服务体系。持续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专项行动,优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

《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丰富“再贷款+”“再贴现+”产品体系,延续实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强化增信保险保障,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做大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推进产业、财政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依托“长江渝融通”货币信贷大数据系统等平台和“两张清单”问题反馈快速解决机制,持续推进银企对接。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扩大政策惠及面,提升政策实施效果。

下一步,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协同,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为重庆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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