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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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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南岸区人民政府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17-10-19
  • [ 发布日期 ]
  • 2017-10-19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7-10-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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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7-10-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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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基本情况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主管全区机关事务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节能管理科、房管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代管单位:重庆正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区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政务接待及相关公务接待;负责区级机关资产管理、办公用房、维修及调配管理,全区办公用房的清理;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区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负责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负责全区公务车辆配备、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外地在区设立办事机构审批、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及招标工作,指导后勤服务中心的保障管理工作。具体承担行政中心的环境、绿化、清洁卫生、收发管理工作,安全保卫、秩序保障,设备运行、维保,各类大型会议、会展、庆典活动及机关食堂的运行的后勤保障;区政府直管房产维修、改造工作,政务用车保障及紧急政务用车调度;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上年结转结余数为0万元。

2、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3331.47万元,支出总计3331.4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64.6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及项目的增加。支出增加141.74万元,增长4.44%,主要是增人增资及项目的增加。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331.47万元,皆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

3、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33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33万元,占29.61%;项目支出2345.14万元,占70.39%。

4、本部门2016年度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3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4.61万元,增长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6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的增加。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局财政拨款支出3331.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74万元,增长4.44%。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的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16万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的增加。

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42.33万元,占85.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91万元,占7.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7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3.04万元,占1.59%,和年初预算数一致;住房保障支出171.19万元,占5.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0.9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住房补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2.65万元,比2015年增加8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的增加加大了退休费、补发了购房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2.45万元,较上年减少59.04万元,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尽可能地减少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费用。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4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4.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公车改革在事务局成立了平台统一管理全区公务用车,从8辆增加到25辆;二是接待办撤销后职能并入事务局产生的接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支出。但在增加这两项原因的基础上,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1、2015年、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均为0万元。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学习,无因公出国(境)费。

2、2015、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没有购置新的公务车。

3、2016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4.57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57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在事务局成立平台统一管理全区的公务用车,由起初的8辆增加到25辆,使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总数增加,但所有的公务用车严格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管理,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务车主要用于区级各部门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4、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接待费48.89万元,主要是接待办撤销后职能并入事务局产生的全区公务接待支出,含接待市级以上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招商引资等。因严格控制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11万元,比2015年决算支出数增加3.0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账上保有量为8辆,但因公车改革成立平台另有17辆车由事务局统一管理安排,因手续还在办理中暂未上账,实有25辆;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来宾688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人均接待费710.66元,含接待办撤销后职能并入事务局产生的全区公务接待(招商引资)的支出、接待餐费、会务费、住宿费等费用。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2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57.6万元,降低38.43%,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南岸区机关事务局账上车辆8辆,因公车改革成立平台另有17辆车纳入事务局统一管理,但因手续办理中,还未上账,实有25辆。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1.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07.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工程建设的维修支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预算20万元。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1个,涉及支出2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2988978。

附件: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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