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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公共机构节电十条措施
日期:2024-07-26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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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用电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带动全区上下形成节约用电的良好风尚,共同完成迎峰度夏节电指标,现向全区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发出如下节电措施:

一、节俭用电,提倡自然采光,关闭不必要的照明设施。

二、做到“即开即用”“人走断电”,杜绝使用“白昼灯”“长明灯”和“无人灯”。

三、会议结束后及时关闭影像系统、照明、空调等设施。

四、除消防应急照明外,公共区域照明原则上保持最低照明需求,关停办公区域内户外广告和电子屏等用电设施。

五、减少设备待机时间,下班时及时关闭室内电源。各单位应加强对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的管理,确保在非工作时间关闭设备或使用节能模式。

六、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关闭门窗,上班迟开空调半小时,下班早关空调半小时。

七、引导电动汽车错峰充电,避开高峰时段,降低峰值负荷。

八、严禁使用高耗能用电设备,倡导绿色环保消费观念,鼓励单位职工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等绿色产品。

九、多走楼梯少乘电梯,短距离不乘坐电梯。倡导职工多走楼梯,减少电梯的使用次数。

十、争取将职工年休假、高温假等公休假期尽量安排到用电高峰期,实现电力错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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