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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局“三举措”推广新能源汽车 保障基层公务出行
日期:2023-10-12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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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宣传推广。组织新能源汽车公司进行集中展出和试驾乘体验活动,积极引导各用车单位试驾乘,强化对新能源汽车优势的认识,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全区公共机构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学习贯彻《关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精神,明确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原则上全部配置新能源汽车。

三是探索运行渠道。借助市场出行资源补充公务出行需求,在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有偿用车服务平台的同时,获得全市编制内公务用车采用租赁国产新能源汽车进行保障项目试点,建立编内留用与编内租赁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形成“平台+租赁”的车辆管理使用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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