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全市

首页>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机构职能>派出机构

龙门浩派出所

日期: 2024-01-10 来源:南岸区公安分局
字号: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办公时间:值班大厅24小时办公。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岸区上新街33号

联系电话:023-62872396

单位职责: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开展“一标三实”等基础信息采集应用工作,依法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办事项;管理辖区境外人员;组织治安调解,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按照规定办理行政、刑事案件,协助专业部门、警种破案;加强娱乐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和新兴重点行业治安管理;指导、监督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参与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先期处置工作。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紧急救助;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等。

负责人信息: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