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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许可>办理结果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关于重庆虹与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公示
日期:2023-08-2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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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8-2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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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财文2023450号)

    我局于2023824日批准重庆虹与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重庆虹与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号:DLJZ50010820230011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5UQQ241F

五、办公场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6号8幢21-3

六、负 人:何花

七、专职人员:何花、石乾乾、沈何梅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条件规定,以上人应为重庆虹与光商务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会计人员。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2023828日前来电023-62989353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会计法监科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署实名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3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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