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1年12月24日批准重庆鑫久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代理记账机构名称:重庆鑫久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代理记账许可证号:DLJZ50010820210028
三、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8MA61Q2FNXN
五、办公场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广茂大道7号1栋18-24
六、负 责 人:蒲国英
七、专职人员:戴可、陈春霞、王睿。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设立条件规定,以上三人应为重庆鑫久辰会计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会计人员。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请于2021年12月29日前来电023-62989353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会计法监科反映(为便于核实与联系,请务必署明实名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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