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注册 部门街镇 繁体版 无障碍 关怀版 智能问答

网站支持IPV6
搜索
首页>政务信息>公示公告
重庆市南岸区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南岸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9-14 10:2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3-09-14 10:25
字号: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渝职改办〔2023〕212号)文件,现将南岸区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人事档案存放于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人事档案存放于重庆市外,工作单位参保地在南岸区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南岸区各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南岸片区技工院校教师。(片区院校名单见附件4)

二、申报时间

全市高中初级评委会原则上均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网上申报前请详细阅读《2023年南岸区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附件1),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南岸片区技工院校教师可参照进行网上申报。

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南岸区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10月7日-10月27日;

重庆市技工院校南岸片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10月7日-10月27日。

各职称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时间,详见《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5),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的教育及卫生系列职称专项网报端口及操作手册,由市教委和市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南岸区教育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事宜由南岸区教委另行通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程序

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上报,基本程序如下:

1.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个人——所在单位——单位主管部门——南岸区职改办——评委会。

2.非公单位人员、流动人员:

(1)档案在南岸区的:个人——所在单位——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中心——南岸区职改办——评委会。

(2)档案在市外的(单位参保地在南岸区):个人(持异地查档情况)——所在单位(与参保单位一致)——南岸区职改办——评委会。

3.自主择业军队干部:个人——所在单位——存放档案的退役军人事务局——南岸区职改办——评委会。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陆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实名注册(已有账号者可不用重新注册);

2.申报人登录账号→职称→个人中心→职称申报→新增申请书;

3.申报人按要求选取评委会,填报信息,上传材料,保存后提交单位审核;

4.单位经办人按要求审核推荐上报;

5.主管部门或者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审核(自主择业军队干部由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6.南岸区职改办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

7.评委会审核受理。

(三)缴费

申报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南岸区评审委员会和重庆市技工院校南岸片区评审委员会评审人员,评委会受理申报材料后进行缴费,具体缴费事宜另行通知,缴费标准:初级120元/人、中级240元/人、高级420元/人;申报高级评委会或委托其他中级评委会评审人员,缴费时间及方式按照申报评委会要求执行。

(四)盖章归档

申报南岸区工程技术和技工院校教师评委会人员,职称评审结果通知下发后,申报人登录系统,打印评审表(一式3份)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流动人员送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自主择业干部送退役军人事务局)、南岸区职改办补盖鲜章后存入个人档案,申报高级职称评委会及委托评审人员按申报评委会要求执行。

四、相关要求

(一)重庆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南岸区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将进行全员现场答辩,以考察申报人专业知识、能力及水平,答辩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南岸区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需先由主管部门统一到区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岗位核定。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附件5)执行。

职称申报咨询(QQ群):704144311(中初级),793260085(高级)。群仅用于发布相关通知、信息和政策解释。



联系方式:

南岸区职改办,陈前黎,62986606;

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邹李,62837676。

联系地址:

南岸区职改办,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1号楼13楼1304室;

南岸区人力社保档案管理中心,南岸区茶园广福大道12号区行政服务中心B区中庭负一楼。


附件1:2023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docx

附件2: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申报学历条件.docx

附件3:职称申报材料要求.docx

附件4:南岸片区技工院校名单.docx

附件5:《重庆市2023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主办: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ICP备案:渝ICP备202101158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1080014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142号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开放

新媒体
矩阵

营商环境

数字人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