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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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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2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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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263号)要求,降低农机作业成本、减轻农业生产负担、保障农机高效作业,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现就农机作业用油实行优先优惠供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保障

面对燃油阶段性供求矛盾,区农业农村委确定中石油重庆江南销售分公司为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保障合作协议单位,其公司各网点根据农机作业重要时节合理调配油品资源,保障供油无缺口、不断档。当市场油品供应紧缺紧张时,对农机作业用油给予优先足量保障。同时,借助网点加强化肥、种子等生产物资供应配送,拓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销售渠道。

二、优惠供油

(一)优惠对象。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以及来渝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人员享受优惠。

(二)优惠方式。采用办卡的方式优惠加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免费办理农机作业用油优惠卡。

1.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凭农业机械行驶证、相应的驾驶证、身份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张行驶证限办1张。根据农机监理有关规定,不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号牌的农机使用人,可凭购机发票或其它可信依据、身份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户限办1张。

2.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办1张主卡,可办多张副卡,副卡凭农机行驶证办理,一证一卡。主副卡均可用于支付,每张卡享受同等优惠。根据农机监理有关规定,不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号牌的其他农业机械,可使用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有的优惠卡对其他农业机械加油。

持卡客户在加油站享受汽柴油消费优惠及便利店购物优惠95折优惠(不包含香烟)。具体办卡流程及优惠方式以燃油销售企业的有关要求为准。(联系人陈莹雪,电话13657664817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要通过有关媒介、现场解读等方式,加强农机作业用油利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优惠对象的办卡积极性,真正让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得到实惠。

(二)做好优惠卡管理。办理、使用优惠卡须遵循燃油销售企业的有关规定。加油卡优惠有效期先确定为1年,到期后如运行正常有序,有效期顺延。

重庆市南岸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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