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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例行督察第9项问题子方案)
日期:2022-01-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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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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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市水利局对河长制督促指导不够,工作流于形式。有些河长不知道自己是哪条河的河长,有些河长甚至把河流污染严重的原因归结于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超标。部分区县巡河责任不落实,巡河不查河的现象突出。区县“一河一策”普遍存在目标不科学、措施不具体、任务不明确的问题,缺乏操作性和指导性,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有些河流“一河一策”实施方案不严不实,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

整改责任单位

南岸区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

健全河长制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河长职责更加细化实化,河长定期巡河、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置问题成为常态,巡河效能有力提升,一河一策方案的审查、组织实施更加规范,措施、任务更加具体化、清单化,河长制不断向纵深推进。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1.进一步强化河长履职尽责;2.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3.扎实开展123号令专项行动;4.修编完善新一轮一河一策实施方案。

整改成效:1.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在区、镇(街)两级实行双总河长制,由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共同担任所辖区域总河长,由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领导及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等领导分别担任至少1条区级河流河长或1座水库库长,全区共19名区级河长。印发《南岸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主要任务分解(修订)》,进一步明确细化全区各河长制责任单位主要任务,全区各级河长共计完成巡河查河14000余人次,协调解决河库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全区各级河长将河长制工作履职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全面剖析履职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2.建立区级河长专项报告机制,针对河长制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排查发现的重大问题,由区河长办书面专题报告各区级河长。建立河长工作交接机制,进一步规范河长工作交接,及时动态更新河长体系,每年在区政府网站公示河长名单,及时更新河长公示牌信息,确保河长制工作无缝对接、延续有序。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区河长办、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南岸区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施意见》,2021年以来开展联合巡河7次,线索移送3个,立案办理3件,发出检察建议3。强化交办、考核机制,每季度通报河长巡河情况,对巡河不达标的镇街进行约谈,将河长制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区级河长指示、镇村河长上报或群众举报等问题或事项,区河长办梳理后及时交办责任单位处理并限期回复处理情况。3.扎实开展专项行动,2019-2020年,区双总河长联合签发第12南岸区总河长令,扎实开展整治污水乱排、岸线乱占、河道乱建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三乱问题567个,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实施罚款55.5万元,依法关停企业5家。2021年,区双总河长联合审定签发了《南岸区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提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达标率专项行动。4.区河长办组织有关单位对上一轮一河一策重点任务进行了总结,委托专业机构经过全面调查,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修编完成新一轮25一河一策方案,覆盖全区除市级河流长江以外的所有河库,每年一河一策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做到实施方案落实落地。

整改时间

20205月至202112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3-6298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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