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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污染源普查试点 企业排污需办"身份证"
  
录入时间:07-09-03 10:47:42   来源:
 8月28日,渝北区污染源普查试点正式启动,标志着全市污染源普查试点开始实施。据悉,新的环保条例实施之后,所有的企业排污之前必须申报,取得“排污身份证”。

    据介绍,此次污染源普查和人口普查一样重要,全国统一部署。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市40个区县都成立 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已经广泛收集工商、统计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摸底。经初步统计,发现全市共有17万个污染源(不含农业污染源)。其中,有11个重污染行业,大约2.6万个重污染企业。这些企业不停向周围排放污染,影响周围的空气、水、土地等等。此次普查力求得到准确的企业资料、排污数据等,为以后的治理提供依据。但以前从没搞过这种普查,缺乏经验,难度很大。

    为了搞好普查试点,渝北区拟定了详细的普查方案、细则,对普查员进行了系统培训,预计9月底完成普查。普查对象主要有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以及医院、工厂等地的辐射污染等等。

    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减少污染。9月1日施行的环保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排污申报。要求所有的企业在排放污染之前,必须取得“排污身份证”。否则,可能被罚款20万元。同时将被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将被责令停止生产。

    取得排污身份证之后,并不是万事大吉,更不能因此随意排污。如果污染物的浓度、或者时间、地点发生了变化。也必须向环保局报告,重新获得排污许可证之后,才能排放污染。如企业没有这么做,可能受到10万元的罚款,环保部门依然会给予严惩。 (记者 刘邦云 实习生 王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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