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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税务登记证
  
录入时间:07-08-15 21:25:33   来源:
地方税务登记证
2006年02月10日
办件类型:承诺件 承诺期限:30
提供的材料
资料名称 资料份数
税务登记表 1
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按规定不办理营业执照的携带上级批准其成立的批文文件原件) 1
有关合同,章程和协议书复印件 1
开户银行及帐号证明复印件 1
总机构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1
全国统一代码书复印件 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个体纳税户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1
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的身份证、下岗证、职工失业证、城镇失业人员证、低保证(复印件) 1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证件、资料如各种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内务人员资格证明复印件,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等 1
办理税务登记后到地税局直属局企业或个体税收管理组办理征收方式的认定和定期缴纳税款的核定 1
所收的费用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 收费依据URL 收费标准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1、渝价[2001]177号 2、渝地税函[2003]14号   20元/证
外框(自愿购买) 渝价[2001]177号 2、渝地税函[2003]14号   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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