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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籍问题
  
录入时间:07-09-24 14:56:17   来源:
按照现行户籍管理有关规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户的,应采取调查入户的方式登记入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申请、医院出具的其它出生证明、街道(村)证明、知情人证明(两人以上)、父母《结婚证》复印件(非婚生育除外)、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户口薄,由民警区别情况调查核实后,报派出所、公安局审批后,到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整个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若调查材料手续完备,鉴于你年龄已超过16岁,需交纳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办理时限为自申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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