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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户口的问题?
  
录入时间:07-08-22 14:51:51   来源:
我是2004年从学校毕业的(专科学历),当时我的户口就留在学校的集体户口中,可是现在我的户口在学校的保管时间要到了,而我现在的工作单位又不接收户口,我想把户口挂在人才交流中心,可是人才交流中心要我必须把我的档案调过来才能接收户口,而我的档案当时又被学校退回在当地人事局的,我现在是想咨询是有没有地方可以不用调档案过来就可以直接挂靠户口?如果有应怎样办理?要那些手续?谢谢!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我市高校中专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户口管理的通知》(渝公户[2004]37号)规定:未就业毕业生,迁回本人原籍或投靠在渝的直系亲属处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也可暂存原就读学校两年以延长择业期,就业后迁往就业地,超过两年未就业的,应迁回原籍登记为城镇居民;未就业的高校和中专校毕业生,可申请迁入重庆市大学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集体户托管,期限两年;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在市社会人才集体户及学校所在地或就业地社会人才集体户入户,也可申请投靠在渝具有城镇居民户口的亲属处入户;未就业的高校和中专校毕业生也可申请迁入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人才集体户进行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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