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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问题的咨询
  
录入时间:07-11-28 10:08:52   来源:
请问现在重庆市规定的差旅费标准是多少。不同级别、事由在不同地点,出差时的住宿、交通、市内交通、差旅补助等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超支的怎么办、节约的怎么办?我们很想知道,以便报销。

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现行的差旅费报销标准,仍然执行重财行《重庆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1996】第63号)。出差住宿费每人40元/天;伙食补助费市内12元/天、市外15元/天;出差地市内交通费3元。以上标准执行范围是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并且不实行包干办法,标准内实报实销。
该规定执行至今已有十年时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饭店、招待所的收费标准的提高,已经不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基本需要。目前我们正在根据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06】313号),制定适合我市经济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的新的差旅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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