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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高温补贴的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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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07-10-09 11:16:11 来源: |
市政府于6月1日出台了[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对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办法]的具体贯彻中却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望答复为盼。
1. 大气温度超过了37度,但工厂办公室内的温度在28度以下的(空调),企业仍应发高温补贴吗?在[办法]中针对这点的说明不是太明确。
2. 因为工作环境是空调房,所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不享有高温补贴的内容有见报。同样条件的工作环境而分别对待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理由是什么?
3. 针对具体贯彻[办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可有新的补充规定出台?
根据你的咨询有如下答复:
1.按照<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只要是气象部门发布大气温度在37摄氏度以上,企业职工都应享受高温补贴.
2.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排除在条例适用范围外,主要是考虑到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用工性质的不同.<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更充分保障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权利.
3.根据我们掌握的相关情况,目前市政府还没有新的补充规定出台.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09-30 |
发送好友:  | 加入收藏:  责任编辑:陈爱辉 文章作者: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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