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书记信箱 | 区长信箱 | 南岸领导 | 领导讲话 | 南岸概况 | 政府公告 | 政府文件 | 人事任免 | 每日综述
南岸工作通讯 | 园区经济发展年 | 表格下载 | 办事指南 | 便民查询 | 我为南岸献一策 | 南岸美食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南岸区政府 >> 办事指南 >> 正文
有关高温补贴的咨询
  
录入时间:07-10-09 11:16:11   来源:
市政府于6月1日出台了[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对保障高温下劳动者的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在[办法]的具体贯彻中却有几个问题想咨询,望答复为盼。
1. 大气温度超过了37度,但工厂办公室内的温度在28度以下的(空调),企业仍应发高温补贴吗?在[办法]中针对这点的说明不是太明确。
2. 因为工作环境是空调房,所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人员不享有高温补贴的内容有见报。同样条件的工作环境而分别对待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理由是什么?
3. 针对具体贯彻[办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可有新的补充规定出台?

根据你的咨询有如下答复:
  1.按照<重庆市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只要是气象部门发布大气温度在37摄氏度以上,企业职工都应享受高温补贴.
  2.把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排除在条例适用范围外,主要是考虑到机关和事业单位与企业用工性质的不同.<办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更充分保障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人员的权利.
  3.根据我们掌握的相关情况,目前市政府还没有新的补充规定出台.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07-09-30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陈爱辉 文章作者:
| 文印中心值班表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主管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制作
联系电话:023-62988336 E-mail:cqnanan@vip.163.com
南岸区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
渝ICP备05002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