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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生猪养殖个管费标准及市场管理费标准?
  
录入时间:07-10-09 11:15:02   来源:
咨询:生猪养殖个管费标准及市场管理费标准?
别养殖大户及散户的界定

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生猪养殖未进入市场不存在市场管理费的问题,市场管理费是收取对象是市场上的经营者。
二、个管费的收费对象是已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个管费的收费标准是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7]40号)执行,文件附后。
三、生猪养殖大户及散户没有法律上的界定,是按人们的普遍习惯来划分。通常将专门修筑或租用多个猪圈及房屋,专业从事或主要从事生猪养殖的,称为生猪规模养殖户或养殖大户,鼓励其办理营业执照。农民以种庄稼为主,附带养殖生猪,不需办理营业执照。
相关情况已电话告知来信人,来信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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