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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特岗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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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入时间:07-10-22 16:56:37 来源: |
我想问一下,重庆的特岗教师按照文件不是三年有3000元的路费补助吗?我的家离我工作的学校非常远,请问这个补助具体怎么落实的
梁恩刀同志:
你好!
关于农村特设岗位教师待遇问题的邮件(渝教信箱〔2007〕1834号)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来信反映:“重庆的特岗教师按文件不是三年有3000元的路费补助吗?我的家离我工作的学校非常远,请问这个补助具体怎么落实的?”。
关于特设岗位教师的待遇问题,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事局、重庆市编办《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人[2006]22号)是这样规定的:“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享受当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相同工资、津贴及福利待遇,同时计算参加工作时间、教龄、工龄,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承担部分经费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市级财政承担部分经费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市级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和体检费,以及特设岗位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和招聘等工作。” “市级财政按人均年3000元的标准安排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3年内)的相关经费,每年年终由市级财政与各项目区、县财政据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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