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书记信箱 | 区长信箱 | 南岸领导 | 领导讲话 | 南岸概况 | 政府公告 | 政府文件 | 人事任免 | 每日综述
南岸工作通讯 | 园区经济发展年 | 表格下载 | 办事指南 | 便民查询 | 技术问答 | 建议留言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政务信息 >> 正文
南岸区制定科级干部管理办法
  
录入时间:07-08-15 21:25:33   来源:
近日,南岸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公务员管理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南岸区区级机关科级领导职务管理办法》,对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晋升、考核和免职均作出明确的规范,重点从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任职年龄、群众公认以及全面下放街镇科级领导干部任免权限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同时规定凡涉及人财物管理、证照牌发放以及综合经济部门的科级干部均要定期按一定比例轮岗交流,从制度上拓宽干部多岗位锻炼的渠道。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 文章作者:
| 文印中心值班表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主管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制作
联系电话:023-62988336 E-mail:cqnanan@vip.163.com
南岸区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
渝ICP备05002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