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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到我区调研《重庆市环保条例》执行情况
  
录入时间:08-09-04 18:20:23   来源:
市人大副主任王洪华来到我区,调研《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的施行情况。区长刘宝亚、副区长朱维作了汇报。
市人大调研组实地考察了苦溪河综合整治示范段和长江电工厂污水处理设施。苦溪`河整治一期已基本完工,种植了各种植物、建成了踏水公园,水质已达二级。人们休闲其中,构成一幅人与自然的和谐景观。长江电工厂在茶园新厂区投入1800万元,建成废水处理站4座,各项污染指标均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
2007年5月18日,《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由市人大通过并开始施行。自此,我区将环保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有效推进了各项工作。通过蓝天行动、碧水行动、宁静行动、绿地行动,极大地改善了区内环境状况。
同时,对《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我区也提出了个别条款不够规范、细致,教育宣传面不够广,区级环保部门职能有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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