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书记信箱 | 区长信箱 | 南岸领导 | 领导讲话 | 南岸概况 | 政府公告 | 政府文件 | 人事任免 | 每日综述
南岸工作通讯 | 园区经济发展年 | 表格下载 | 办事指南 | 便民查询 | 技术问答 | 建议留言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系统 >> 南岸区政府 >> 政务信息 >> 正文
区劳动局四项措施促进低保人员就业
  
录入时间:08-05-06 08:38:38   来源:
(一)实行“分类施保”。凡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将实行按年龄段分类核定低保享受额。(二)实施创业补贴政策。对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的低保人员,进行免费创业培训,在其实现创业、停发低保后,给予一定数额的创业补贴。(三)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对有劳动能力低保人员,不论过去是否享受过免费培训,从今年起再对其进行一次免费技能培训。(四)探索“以工代赈”模式,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有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社区公益劳动。                         (区劳动局)
发送好友:发送给好友 | 加入收藏:加入收藏夹 责任编辑:陈爱辉 文章作者:
| 文印中心值班表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主管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制作
联系电话:023-62988336 E-mail:cqnanan@vip.163.com
南岸区人民政府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
渝ICP备050027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