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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关于我区领导干部暑期休假的通知
  
录入时间:07-08-15 21:25:33   来源:

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我区领导干部暑期休假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各镇党委、镇政府,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各经济板块:
根据渝委办〔2007〕106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今年领导干部的暑期休假本着“自愿休假、自由安排”的原则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休假时间:今年区级领导暑期休假原则上在8月5日至8月18日约两周的时间段内安排,每位区级领导可在此时间段内安排一周时间休息。在休假期间,区里原则上不统一安排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机关值班工作,确保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休假方式:根据个人情况自行确定休假时间和地点。
三、休假要求:在休假期间,区级领导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也可结合休假开展读书活动,做到健康修养、劳逸结合。
四大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常务负责同志要错开安排休假时间;有分工AB角的区级领导要错开安排休假时间。
部门、街镇、经济板块领导的休假,可参照上述时间段和方式,由部门、街镇、经济板块自行安排,原则上街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休假时间要错开安排,确保单位工作的正常开展。凡夫妻两地分居的部门、街镇、经济板块领导,在区内休假的费用可由单位酌情报销。各部门、街镇、经济板块将干部休假安排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值班室备案。

中共南岸区委办公室
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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