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刘鸿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经区政府2007年5月21日第11次常务会研究,同意: 刘鸿同志任南岸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杜启钰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刘建军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曹廷中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夏江林同志任南岸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冉启贻同志任南岸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波同志任南岸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蒋文新同志任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平同志任南岸区司法局副局长; 鄢荣兴同志任南岸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文昕同志任南岸区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刘玲同志任南岸区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蒋怡同志任南岸区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罗强同志任南岸区建设委员会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张鹏同志任南岸区移民局副局长; 李忠同志任南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虹同志任南岸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政绿化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庆武同志任南岸区农林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亚玲同志任南岸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杨全红同志任南岸区粮食局副局长; 严怡同志任南岸区物价局副局长; 王军同志任南岸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郑群同志任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区接待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宜宗同志任南岸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永飞同志任南岸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刘超同志任南岸区行政中心迁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汪更新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万龙同志任南岸区人民政府铜元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谢上禄同志任南岸区南滨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周明春同志任南岸区南滨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智坚同志任南岸区茶园新区茶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李胜同志任南岸区茶园新区茶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刘宇同志任南岸区茶园新区长江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罗先锋同志任南岸区长江广阳岛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曾勇同志任南岸区茶园新区东港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罗晓兰同志任重庆市中央商务区南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力同志任重庆江南体育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莫裕全同志任重庆市第11中学校校长; 李莉萍同志任南岸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寅琼同志任南岸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调研员; 刘九龄同志任南岸区财政局调研员; 谭昌福同志任南岸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调研员。 免去靳伦新同志南岸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杜启钰同志南岸区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志刚同志南岸区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蒋怡同志南岸区移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上禄同志南岸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亚玲同志南岸区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智坚同志南岸区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全红同志南岸区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古运涛同志南岸区人民政府花园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廖文忠同志南岸区人民政府南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如生同志南岸区人民政府铜元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鹏同志南岸区南坪商务圈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植斌同志重庆市中央商务区南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启鹏同志重庆市第11中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刘会贵同志南岸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肖文昕同志南岸区房屋管理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陈万龙同志南岸区环境保护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刘玲同志南岸区南坪镇人民政府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寅琼同志南岸区长生桥镇人民政府调研员职务; 免去周明春同志南岸区南滨路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罗先锋同志南岸区广阳岛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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