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143号)精神,针对当前全市异常天气频繁的情况,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防灾救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防灾保安全的思想
目前,正值洪涝、风雹和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的易发期。进一步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对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全区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深入贯彻落实“314”部署的高度,从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防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防灾保安全的思想丝毫不能动摇,防大灾、抗大灾、救大灾的各项工作丝毫不能减弱,救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负责制、属地管理责任制、目标考核制、督促检查制丝毫不能松懈。要经常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灾情会商,准确判断雨情、水情、旱情、雹情、疫情、虫情、森林火情、地质灾害险情等的发生趋势,提早预防与处置,有效控制、减轻或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落实防灾抗灾措施
(一)防汛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南岸区防汛应急预案》,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汛责任制,对每一座水库(特别是病险水库和没有达到安全度汛要求的在建水库)、每一个街镇、每一处险工险段都要做到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24小时值班人员和防汛应急预案“四落实”,并通过宣传栏、报刊、电视等形式对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24小时值班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防汛责任人要对防汛工作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深入调查研究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防汛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要研究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的办法,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内容,做到有责任,有考核,做到万无一失。对因领导不力、敷衍应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二是进一步落实防汛应急预案。根据《南岸区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本部门、本辖区、重点区域的防汛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度汛保安措施,做到工程运行正常,抢险物资储备充足,抢险队伍落实到位,保证汛情测得到、传得出、报得准,指挥畅通。区防汛办、区督查室要组织检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抽查。
三是加快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安全度汛。要针对在建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作好汛期施工计划安排。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和工情,加强对上游水位的观测,做好上下游河道清障、疏通,加强导流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行洪顺畅,不垮塌、不涌堵。对高边坡、深基坑、隧洞、料场、特种设备作业区等危险地段要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监管,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要重点防止山洪、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和设备受损。要因势利导、因地制宜,及时调整度汛方案和抢险救援预案,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尤其要重视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不折不扣地按照批复的限蓄水位进行蓄水,做到防患于未然,绝不能出现溃坝事故。
四是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巡查制。要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完善各类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若遇洪涝灾情、险情,要立即启动预案,靠前指挥,及时、有效组织应急处置,做到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最大限度地减小灾害损失。尤其要落实小型水库、山洪易发区等重点防洪部位的24小时现场值守和巡查,千方百计确保度汛安全。
五是依法加强河道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区防汛办要对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乱倾乱倒、乱挖乱采”等“三乱”违法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影响行洪的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碍洪建筑物坚决予以清除,确保行洪畅通。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坚持防重于治,避灾为先。要将灾害危险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完善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监测预警网络。抓好汛中巡查和汛后核查,突出抓好主汛期和重点水库、矿山、交通干线、自然人文景点地质灾害的检查和防治。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和规划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增强广大群众识灾、防灾和临灾自救能力。
(三)防雹工作
各有关单位和街镇要重点做好危旧房屋的防雹安全工作和农经作物的防雹工作。
(四)防雷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新建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对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计算机机房等重点部位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消除雷电安全隐患。大力普及防雷安全知识,提升公众自我防护能力。
(五)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主要病虫害的监控力度,随时掌握发生发展动态,并通过电视预报、病虫情报等方式予以发布,提高病虫害信息入户率。切实抓好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病虫害的防治,控制危险性病虫害的传播和蔓延。
(六)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在认识上狠抓落实,坚决要求认识到位。各镇、各部门、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在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二是在责任上狠抓落实,坚决做到领导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和深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逐级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强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目标工作进行考核。三是在宣传教育上狠抓落实,坚决避免无知无畏。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森林防火的群众性,决定了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必须依靠广大群众来做,群众发动得越广泛越深入,森林防火工作才能越扎实。今年,仍然有可能出现长时间的高温干旱,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要进一步加大在林区的道路、车站、旅馆、饭店以及对进入林区的客运车辆和林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干部职工防火宣传的力度,及早在全区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使大家都认识到“护林防火,人人有责”。四是在隐患排查上狠抓落实,坚决消除盲区死角。要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加强林区监控和检查,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五是在火源管理上狠抓落实,坚决禁止违规用火。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林区火源管理,特别是在各个节假日和7、8、9月份高温天气等重大火险期间,要在林区主要入山路口设岗、设卡检查,严禁携带火源上山,严格执行林区用火许可证制度。六是在科学扑救上狠抓落实,坚决避免人员伤亡。森林火灾一旦发生,要迅速启动扑火应急预案,分析火势,采用科学方法和先进设备,迅速扑灭山火,避免人员伤亡。七是在物资储备上狠抓落实,坚决保障物资供应。各单位要强化防火物资储备,及时清点和补充防火物资,做到准备充足。
(七)抗旱工作
坚持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放在抗旱工作的首位,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加快农田水利设施、乡镇供水、机井供水和其他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力度。加强蓄水保水工作,努力增加水利工程蓄水量。充分发挥农机抗旱作用,大力推广和开展机耕、机插、机收作业。
三、快速响应,高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自然灾害发生后,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分类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首位,紧急疏散转移险区群众,搜救失踪和被困人员。对因灾转移出来的受灾群众,必须在24小时内为他们提供食品、衣被、帐篷等生活必需品。及时抢修交通、通信、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恢复因灾倒塌的住房,保证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切实抓好救灾防病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落实财政、信贷、保险等扶持政策,采取补救性生产措施,抓紧灾后生产恢复。坚持灾情查灾到户、需缺物资登记到户、干部责任包干到户、救灾款物发放到户、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住处、有干净水喝、有病得到及时治疗。
四、齐心协力,打好防灾救灾工作总体仗
全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强化部门协作。加强沟通,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主动搞好条块之间、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军地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动员各方面力量打好防灾救灾工作总体仗。区防汛办和救灾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预警信息和灾情传递的渠道、时限、范围、程序,建立和完善雨情、水情、险情等监测预警体系。区防汛办要加强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驻区部队抢险救灾指挥部及110、119、120等应急力量的协调联系,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参与、军民结合的抢险救灾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应急抢险能力。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防灾救灾工作中动员群众、宣传群众、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防灾救灾提供资金、物资捐赠和技术支持。区计委、区财政局要增加抗灾救灾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努力保证抗灾救灾需要;区农林水利局要认真搞好水资源调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治工作,抓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农业避灾增产措施的落实;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区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和应急调查,指导群众及时疏散避险;区民政局要密切注视灾情发展动态,及时掌握灾情并发放救灾款物;区文广新局要加强对防灾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要真实、客观、及时,为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区救灾办要加强督促检查,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做好防灾救灾工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