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岸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党工委)、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党组织)、人民团体(党组织)、在区市属有关单位(党组织):
经审议通过,现将《南岸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以便工作开展。
南岸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3月23日
南岸区 “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全区机关部门单位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此项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
2、研究全区开展此项工作的阶段性情况。
3、做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
4、认真开展调研,做好情况分析,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做好领导小组会议筹备服务工作,起草有关文字材料。
6、督促和指导全区机关部门单位做好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7、适时召开工作例会,梳理问题,研究工作,提出下一步工作任务。
8、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岸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纪委监察局职责:
负责对全区面上工作进行督查指导,了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向被督查部门和单位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清理审批、许可、收费项目和长效机制的建设工作,收集企业对机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相关会务工作;负责组织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中梗阻”、错位、缺位、越位等问题和“四乱”现象的查处,开展调查核实和测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职责
负责全区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相关会议服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区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加强与部门单位的联系,为制度建设提供法律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职责
对党员、干部管理中群众反映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按干部管理权限参与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调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区委宣传部职责
负责深化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做好与有关媒体的联系,在南岸有线电视台开辟栏目、《南岸工作通讯》设专栏;收集、整理、提炼先进经验,并做好推广和上报工作,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区委政法委职责
对涉及政法系统工作人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参与调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职责
负责对全区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定、决策和重大部署的情况进行挂牌督查,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督办,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做好调查核实和测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区直机关党工委职责
对涉及机关工作人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参与调查工作,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做好测评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区经委职责
负责收集企业对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涉及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助区纪委监察局做好测评工作,督促园区经济发展年涉及的部门单位落实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区外经委职责
收集招商引资企业对全区机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反映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助区委宣传部做好先进经验的提炼和推广,加强对入驻企业的服务力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区信访办职责
对涉及机关部门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并参与调查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区行政审批大厅管理办公室职责
协助区法制办清理行政许可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行为;加快全程办事代办制、预约服务制、告知承诺制、网上审批、超时默许制、缺席默认制的探索,做好建设领域并联式审批试点工作;收集行政审批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区纪委监察局沟通,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