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南岸区中小学公开招聘
应届大学毕业生简章
一、招聘原则、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自愿到南岸区各中小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国家计划内2007年师范类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实际工作需要,适当招聘少量非师范类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详见招聘岗位说明)。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取得公共英语四级(应聘英语教师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一级证书、普通话二级乙等(应聘语文教师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师范类毕业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
三、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单位、要求见2007年南岸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计划(附件1)。
四、招聘人员待遇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南岸区人事局、编办、纪委监察局、教委及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职责各司其职。应聘者通过考试、面试、体检、考核、报批等程序,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聘用。
(一)报名
2007年3月1日至3月9日(双休日除外),应聘者持自荐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尚未办理毕业证的应持所在学校推荐表或学业成绩证明)、各类考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近期免冠同底1寸登记照片3张到南岸区教委(重庆市南岸区南坪金紫街169号)人事科报名。
联系人:曾宪林 、周红星,电话:(023)62900046、(023)62810848。
区人事局咨询电话:(023)62986600、(023) 62986601。
(二)考试
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如拟招聘岗位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未达到1:3,则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考试分为业务能力考试和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1、业务能力考试
业务能力考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时间:2007年3月19日至3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地点:各招聘学校。
2、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答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时间:2007年3月24日上午(星期六)9:00—11:00。
地点: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
内容: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等专业基础知识以及重庆市人事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定教材《综合基础知识》。
3、 准考证领取
时间:2007年3月15日下午(星期四)13:30—17:00。
地点:南岸区教委人事科。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时间:2007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地点:南岸区珊瑚实验小学。
(四)体检
业务能力考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4:2的比例折算后合计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的有关项目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应聘人员业务能力考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岸区政府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报到、办理聘用手续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还应带上教师资格证书)到南岸区人事局人才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27号福天大厦A座5楼)报到(2007年8月31日17:30前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并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合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一致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规定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本《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07年南岸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计划
2、2007年南岸区中小学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南岸区人事局 南岸区教委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