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首批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
总体要求,经个人申请、各区(县)卫生局初审、市卫生局复审并报“重庆市妥善解决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了全市首批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医师资格认定初审合格人员。为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确保此次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认定工作程序,受重庆市卫生局委托,现对我区、县(自治县)首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社会公示。
此次医师资格认定范围是:1989 年12 月31 日前,经我市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有效行医资格,但未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从业人员(不含中西医结合)。
重庆市南岸区首次初审合格人员:
李永禄,男,1950年5月出生,申请级别:执业医师;专业科目:内科;单位名称:李永禄诊所。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08 年5 月15 日17 时前,向我区、
县(自治县)卫生局举报,也可向重庆市卫生局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可靠、证据确凿,来信请在封皮上注明“举报”字样。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
1、南岸区卫生局接受举报的电话号码:62988107
2、67706695 67706807
举报信邮寄地址:
1、南岸区卫生局接受举报信的邮寄地址:南岸区南城大道199号
2、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3 号附1 号百业兴大厦
重庆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或重庆市卫生局中医处
邮编:400020
重庆市南岸区卫生局
二00八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