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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
  
录入时间:08-04-30 16:58:21   来源:
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2008年应届毕业生截止 2008731日仍未取得毕业证等所需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严格招聘纪律。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社会影响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若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和南岸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南岸区教育事业单位 2008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岗位设置一览表

 

                   重庆市南岸区人事局       重庆市南岸区教育委员会

                               ○○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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