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成绩发布:
2008年
4月
15日在报名点张贴和南岸区政府信息网发布。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和
“三支一扶
”大学生,服务期满后报考事业单位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的,其公共科目笔试按有关规定加
5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
(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资格条件,由南岸区人事局审查确认。
(2)
、根据《关于重庆市
“三支一扶
”大学生参加公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办〔
2008〕
7号)文件规定,
“三支一扶
”大学生请于报名后
3日内将本人的姓名、性别、所在服务区县、报考单位、准考证号等,通过电话(
023-86868883)或传真(
023-86868879)等方式告知市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加分资格条件,经按规定程序确认后,由市
“三支一扶
”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通报区县(自治县)人事局。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事局、区编办会同公招单位主管部门进行。
面试比例为
1:2,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为
100分,面试成绩当面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
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
2008年
4月
19日上午
9:
00起,进入面试的人员请于
8:
30到候考室集中。
面试地点:南岸人才市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
5楼)。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
=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含加分)
×30%+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30%。
七、体检和政审考核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区人事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
2005〕
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
25号),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于
2008年
4月
22日在重庆南岸政府信息网发布。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若体检、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