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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岸区卫生事业单位2008年公开招聘简章
  
录入时间:08-01-21 17:25:09   来源:

      5 .面试时间: 200824日(星期一)上午 9:00起,考生应提前 30分钟到达考点。

      6 .面试地点:南岸区人才市场(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五楼)。

      7 .面试费用:参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渝价〔 200386号)规定,面试收费每人 40元。

      8 .面试费的缴纳:请进入面试的考生在 200823日到南岸人事考试中心(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座)缴纳。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 +加分) ×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 ×40%+面试成绩 ×30%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 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要求拟于 200825日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 200725号)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岗位实际需求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 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公招领导小组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岸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毕业院校。公示期为 7天。

      (九)报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 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非 2008年的应届毕业生或办理调动或办理公招手续。用人单位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卫生局审核、区人事局审批。

      (十)聘用

      已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毕业后,持当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部门发给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到南岸区人事局人才中心(南岸区南坪西路 27号福天大厦 A5楼)报到( 20087311730前未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视同自动放弃),报到时接受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查与招聘条件一致的,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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