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08年1月14日受理了重庆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铜梁县红渝建材有限公司联建翔锦花园(职工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许可申请材料,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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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翔锦花园(职工住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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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塘村花园村(距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25—65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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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重庆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铜梁县红渝建材有限公司、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双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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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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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和内容 |
职工宿舍共计194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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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II类、《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66)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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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 |
在项目的施工期,拟采取防尘措施,夜间施工必须持环保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在项目的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处理达标排放,鉴于该项目距重庆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屠宰车间太近,该项目仅为解决该企业的职工住房问题,在重庆宏宇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以前,不得作为商品房销售。 |
即日起,公众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 023-62837674
电子信箱:E-mail: benbenyi15@sina.com
通讯地址:南岸区南坪金紫街198号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管理科 邮编:400060
联系人:田园
南岸区环境保护局
200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