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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南岸区文化馆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录入时间:07-10-08 09:55:17   来源:
成绩加5分。
 本人创作或辅导的作品,凭获奖证书原件加分。
国家级金奖10分,银奖8分,铜奖5分
省部级金奖8分,银奖5分,铜奖3分
地市级金奖5分,银奖3分,铜奖1分
(获多个奖者,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底,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2007年10月28日下午3:00—5:00
面试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南城大道199号正联大厦25楼)
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知识×30%+加分×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中的有关项目,结合本行业及实际岗位需要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底依次递补(总成绩未达到60分不能递补)。
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区人事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南岸区政府信息网站、报名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应地点发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岸区政府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办理聘用手续及招聘人员待遇
对拟聘人员,按照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规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其待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考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七、本《简章》由南岸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南岸区人事局   南岸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00七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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