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源普查表审核阶段应注意的
相关问题和一些重要事项
(供参考)
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
2008年
4月
26日)
为加强对普查表审核阶段工作的指导,市污染源办公室根据近期在部分区县的抽查情况,将工业源普查表(以详表为例)填报中容易出现遗漏或错误的地方整理如下以供参考,望引起各
区县普查办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普查表审核质量,及时发现并解决类似问题。
1.
G101
表中的地理坐标:检查中发现部分区县填报的地理坐标中出现
106
°
45
´
670
˝
和
29
°
25
´
960
˝
的类似情况,这是明显错误的。首先要搞清楚,度的最大数为
180
,分和秒的最大数为
60
。经纬度一般有以下三种表示方法:
1.
)
ddd.ddddd
,度
.
度的十进制小数部分(
5
位);
2.
)
ddd.mm.mmm
,度
.
分
.
分的十进制小数部分(
3
位);
3.) ddd.mm.ss,
度
.
分
.
秒。在使用
GPS
测量仪进行坐标测定时,应注意将显示格式设置成“度
·
分
·
秒”
。
如原先测定时未采用“度
.
分
.
秒“格式,应将其转换,转换时应注意
1
度
=60
分,
1
分
=60
秒。部分区县填报的如
106
°
45
´
670
˝
可能原来就是为“度
.
分
.
分”即
106
°
45.670
´
的格式
,应将其转换为
“度
·
分
·
秒”即
106
°
45
′
40.2
˝
(只需要对
0.
670
´
部分进行转换,转换公式为
0.
670*60
˝
=40.2
˝
)。
2.
G101
表中的年生产时间:应注意年生产时间和
G102表的生产能力、实际产品产量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
3.
G101
表中的工业生产总值:应注意工业生产总值和
G102表的实际产品产量之间具有一定的逻辑关系,对于同一类型生产企业,应将其单位产品工业生产总值进行比对,如发现差距悬殊,或与实际掌握的情况相差甚远,应进一步核实。
4.
G102
表中的主要产品一栏:除部分产品以设备容量表示生产能力外,一般情况下生产能力的计量单位必须注明时间,如吨
/年或吨
/天;而实际产量包括原辅材料使用量默认都是以年为计量的,不需要再注明时间。
5.
G102
表中的主要原辅材料一栏:主要原辅材料是根据普查对象主要产品和产生污染物的主要工艺进行填报的。填报时,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不要漏掉该产品的主要组成部分或与该企业污染物产排量密切相关的原辅材料。如检查中发现,在填报含水产品(如饮料、酱油)的原辅材料时,经常漏掉水这一重要原料;
2)要注意原辅材料使用量与实际产品产量之间的逻辑关系,不应出现填报的原辅材料使用总量远小于实际产品产量的情况,同时,还应将同一类型企业的单位产品原辅材料使用量进行对比分析;
3)对于部分行业,产排污系数手册中的原料名称是以组合(或类)的形式给出,如某一水泥生产企业,手册中给出的原料名称为钙、硅铝铁质原料,在实际填报时,应根据企业实际使用的原料分项填报,如上述的钙、硅铝铁质原料可能涉及石灰石、电石渣、砂岩、页岩、粘土、粉煤灰等,填报时应尽量分项。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