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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为全面宣传我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全社会普及污染源普查知识,营造认识、支持和配合污染源普查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渝环发〔
2007〕85号)精神,决定开展“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3月13日-3月20日。
二、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优秀组织单位奖
18名,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设个人参与奖100名。
三、参赛方式
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题目和参赛须知将于
3月13日在《重庆日报》和重庆环境保护网(www.cepb.gov.cn)上发布,参赛人员可通过报纸答题卡或登陆网站两种方式进行答题。
(一)报纸答题卡答题。参赛者填写
3月13日《重庆日报》随竞赛题目一同刊登的答题卡,交当地污染源普查办公室(环保局),或邮寄到市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邮编:401147,联系电话:89188713;来信请注明“知识竞赛”)。答题卡复印有效,接收答题卡截止时间为3月20日下午17时,邮寄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网上答题。参赛者登录重庆环境保护网,进入“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栏目,按操作提示进行答题。网上答题将于
3月20日下午17时关闭。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重庆市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知识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张勇兼任,副主任由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主任高晓渝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市环保局宣教处、信息中心负责人担任,协调推进活动开展。
各区县(自治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高度重视,落实有关负责人加强对本地区参加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并指定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和报送本地区答题卡。
(二)广泛发动,积极参与
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和环保部门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和广大普查(指导)员、普查对象及社会公众踊跃参赛。
(三)公平公正,确保效果
本次普查知识竞赛旨在促进广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对象学习普查知识,推动社会公众踊跃参与和支持普查工作。竞赛组织和参与出题、评卷的工作人员及家属不参评个人奖。
本次普查知识竞赛开展情况将作为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内容,各区县(自治县)要认真做好答题卡收集报送和信息反馈工作,于
3月21日前将收到的本地区答题卡集中送达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并于3月25日前将知识竞赛组织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效果、社会反响的工作简报报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
联系人:温华,电话:
89188713、13883608170
徐伟,电话:
89181961、13012351367
二
〇〇
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