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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调查。作为正按总书记“
314”总体部署努力奋斗的直辖市,重庆将“争创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污染源普查工作业绩”作为此次普查的目标,举全市之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抓紧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普查任务。现将重庆市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
截至目前,我市已按照国家要求,完成了污染源普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建立了各级普查机构、完成重点污染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的监测、编制并组织实施了普查实施方案、落实经费预算、基本完成清查工作、开展了普查宣传和培训、完成渝北区普查试点等工作。
2008年1月8日至31日,重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个核查组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和高新区、经开区污染源普查准备阶段的工作质量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督促部分区县完善和整改了普查前期准备工作的不足。
(一)建立污染源普查机构
为加强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了以远牧副市长任组长的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
40个区县和2个开发区均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其中34个区县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一把手担任,另外普查任务较重的市农业局、市市政委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全市共到位专(兼)职工作人员748名,选聘了普查员11516名、普查指导员2675名,保证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需要。
(二)落实普查经费和办公条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7〕37号)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南》(国污普办〔2007〕1号),市环保局会同市市政委、市农业局编制了全市污染源普查经费预算方案,共申请经费12808.4万元,该方案已由市财政评估中心完成评估,目前正在进行最后审核。中央财政已经下拨我市普查补助经费共1006万元,市财政已先期拨付市级普查启动经费907万元,各区县财政也已核拨了本地2007年普查经费或安排了启动经费共计约1670万元,为普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初步统计,全市普查机构共落实办公面积5078平米、办公桌椅499套、计算机355台、复(打)印机96台,传真机66台,文件柜287个。
(三)编制并实施重庆市普查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指导各区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开展并调动各级污染源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者的积极性,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
2007〕37号)编制了重庆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实施方案在国家方案的基础上,对普查工作安排进行了细化,在准备试点、全面普查和总结发布三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时间安排、方法和要求上进行了明确;考核办法包括组织管理、宣传动员、业务组织与质量控制和普查监测四部分,共有30项具体考核内容,各项考核内容都有明确了基本分值以及扣分和加分的条件,细化程度高,可操作性强,尤其对各区县政府一把手挂帅普查工作起到关键作用。
(四)完成了重点污染源监测
为准确采集
2007年度污染物产排情况信息,市环保局于今年3月启动了全市污染源普查重点工业源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现场监测工作。根据《重点污染源普查监测方案》,全市398家企业纳入普查监测范围。目前,四个季度的普查监测已基本完成,采集数据近9万个,为准确核定重点污染源的污染物排放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开展产排污系数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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