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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农业组的通知
  
录入时间:08-03-27 14:44:54   来源:

 

各区县 (自治县 )农业局、环保局:

根据《关于各地普查办尽快成立农业组及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国污普办〔 2007〕6号)的相关要求和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需要,经商市农业局同意,决定成立重庆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组(以下简称市农业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 普查办 农业组人员构成

  长:王     市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王国华   市农业局生态处处长

韩以政   市农业局生态处副处长

    市污染源普查办公室副主任

    市农业环境监测站站长

赵中金   市农业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员:陈景春   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尹全为   市畜牧技术推广总站

        王家平   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二、市农业组职责

负责编制全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方案及经费预算,开展农业源产排污系数监测及测算,组建农业源普查队伍,组织农业源普查培训,实施全市农业源普查各项工作,对区县农业源普查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分析和审核农业源普查数据等。

三、相关要求

各区县(自治县)应结合实际,参照市普查办农业组的模式在普查领导小组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区县农业组原则上至少应有 3名工作人员组成,分别负责农业面源、畜禽(水产)养殖普查和综合协调工作。请你们将本区县(自治县)农业组的设置情况于2007年7月25日前报市普查办农业组。

联系人:赵中金;电话: 67872946;传真:67855418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25号   邮编:400020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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