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时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如何理解这一重要论断呢?
答:这一论断揭示了社会和谐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发展。要扎实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和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六中全会《决定》强调,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并提出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要完成这些目标任务,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加社会物质财富。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是基本国情。只有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国家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雄厚的物质基础,真正做到统筹兼顾,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有效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虽然一个富裕的社会并不一定是一个和谐的社会,但贫穷和贫困肯定是产生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长期下去必然会导致社会动荡和危机。马克思曾明确指出:“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还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因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做好发展这篇大文章。
这一论断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核心。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是经济建设,这是在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和社会主要矛盾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的重要结论。发展首先要抓好经济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大力推进改革开放,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从总体上看,我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将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面临的诸多矛盾和困难,许多都是与这个主要矛盾相联系或由其引发的。因此,解决我们前进道路上的矛盾和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关键还是靠经济发展。可以说,离开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这一论断揭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六中全会《决定》在阐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时明确指出,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强调这一点,非常必要和重要。这是因为,只有经济的发展、财富的增加并不能带来社会的和谐。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不仅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更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因此,《决定》强调的发展是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实践中,坚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坚持“五个统筹”,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