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岸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03〕21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加快我区民营经济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岸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 季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谢 鸿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刘信勇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张 林 区政府办副主任
夏正刚 区经委主任
李瑞雪 区计委主任
樊 彦 区商委主任
傅传志 区建委主任
刘 钢 区科委主任
张 毅 区监察局局长
甘炳兰 区财政局副局长
罗习和 区统计局局长
周永秋 区环保局局长
秦登元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 岗 区工商分局局长
姚朝智 区国税局局长
吴德勇 区地税局局长
江礼文 区质监局局长
兰文龙 区工商联常务副会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由刘信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夏正刚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OO四年六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民营经济 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8日印发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