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府发〔2004〕88号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
关于撤销重庆市江南大学城实业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
及政府所属业主公司统一监事会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
按照《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中组发〔2001〕2号)和《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和认真贯彻执行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的通知》(渝组发〔2004〕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政企分开,依法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经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重庆市江南大学城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商业设施开发建设公司、重庆市南岸中央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重庆盘龙腾飞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重庆黄山实业有限公司,撤销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所属业主公司统一监事会。
以上六家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注销手续,六家公司及政府业主公司统一监事会撤销后,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司兼任职务自行免除。
特此通知
二OO四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机构 撤销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群团,各
民主党派,工商联。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6月16日印发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