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以整洁的市容市貌迎接2005年亚太地区城市市长峰会在我市召开,根据《重庆市城市容貌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于2004―2005年对全区主干道临街门店招牌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时间
南坪东路、南坪西路、江南大道(原南坪南路、南坪北路)、学府大道、万寿路、南城大道、海新街、上新街(至一棵树沿线)临街两旁的门店,从2004年4月15日起开始整治。
二、整治内容
上列各主干道临街门店招牌按市区要求规范制作,实现招牌统一规范。
三、整治要求
(一)每个门店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
(二)每栋、每排门店招牌实行统一整治标准,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执法局),统一位置、统一形式、统一材料、统一尺寸。
在整治范围内的各单位和门店业主要主动配合、服从区执法局和街镇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并按整治要求和时限自行完成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区执法局依法处罚;阻碍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四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市容 整治 通告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15日印发
(共印300份)